约翰福音
导论
作者 早期的传统几乎一致认为是「约翰」写了第四卷福音书。这卷福音书宣称是目击者所写(十九35),由内证显示是「主所爱的门徒」,而从其他福音书看来,最适合这角色的,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。第十九世纪的学者魏斯科(B. F. Westcott)提出以约翰为作者的论证(理由为,内证声明是目击者,内证的证据将作者的可能性缩小到耶稣最内圈的人之一),仍然十分有力,不过今天许多学者却认为不够充分。(一个居中的建议为,是约翰「学派」的人写成此福音书,所用的资料是约翰传给他们的;大部分著名的老师都有门徒相随,藉以将教导传下去。)
在魏斯科之后,考古学的发现进一步显示,第四卷福音书的内容与巴勒斯坦的犹太环境──就是耶稣和约翰所住之地──相当吻合。反对以约翰为此卷福音书之作者最主要的两个理由,一为写作日期,一为与其他现存福音书的差异。写作日期的反对理由为,这位西庇太的儿子在福音书写成的时候已经八、九十岁了。虽然当时的人多半不会活那么久,不过,这个挑战不算太有力,因为死亡率最高的是孩童时期。而十二使徒之一到了九十高龄,在周遭人的要求之下,把他与耶稣的经历记载下来,并非不可能的事。另一项反对的理由──即它与马太、马可、路加相当不一样──似乎说服力较强,可是倘若约翰代表另一个完全独立的传统,或另一位耶稣的目击证人之说法,且以他自己的文笔来写作(参风格的讨论),这项论证也不太值得采信。
古代有许多 * 假名的冒充作品,不过作者都假称自己即是该人,而不会只作暗示;除非我们主张约翰为暗示的冒名作者,否则内证所支持的目击证人应当成立。因此,我相信第四福音书以约翰为作者的说法,比其他福音书的作者理由更强,因其余各卷的主要证据是依据基督徒的传统,属于外证,而不是出自经文本身。
日期 按照传统的说法,这卷福音书写成的日期为第一世纪的九十年代;由于已经发现有一抄本的残片日期为第二世纪初,所以它的写作日期不可能比此更晚(与十九世纪一些学者的观点截然不同)。有人提出它是否为六十年代的作品,但大部分学者支持九十年代中期的观点,这看法与以下所探讨的写作环境,以及启示录可能的背景最符合,而启示录也和第四福音书出于同一个基督徒圈内。
约翰写作的地点 由于约翰非常注重 * 法利赛人的反对,很可能他的福音书是在加利利或叙利亚一带所写,因为在第一世纪九十年代,那一带与犹太的法利赛人冲突最厉害。
不过,传统强调约翰当时是住在以弗所;然而,他原先来自巴勒斯坦,也可能透过接触,他仍然对巴勒斯坦的情势保持了解。启示录七间教会中的两间,正遇到此福音书中所提到的难处:士每拿(启二9~10)和非拉铁非(三7~9)。士每拿的教会是下一代约翰传统的中心之一,当时可能是他的主要听众。或许这卷福音书以不同的形式在加利利和小亚细亚(西土耳其)的教会中流传。
背景 主后七十年之后,巴勒斯坦许多犹太宗教团体的力量都衰败了;* 法利赛人开始在宗教的事上成为领导者,最后,整个地中海的犹太人都可以感受到他们继承人的影响力。与他们竞争的主要对手,是犹太的基督徒,而(按照一证据的最可能读法)他们甚至在一标准祷告文中加上一行,咒诅其他派别,其中包括犹太基督徒在内。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以法利赛人为对头,由此可见,这些人的敌意多少与他的读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对抗有关。
在主后七十年的战事之后,罗马帝国中许多犹太人想与强调* 弥赛亚、* 神的国、* 预言等的团体保持距离。约翰所影响的基督徒(约翰福音的读者)不受地方上 * 会堂负责人的欢迎,甚至不被视为犹太人,因为他们相信耶稣是弥赛亚,是带来神国度的人。罗马政府也怀疑那些不敬拜皇帝的非犹太人(参启示录导论的背景探讨)。约翰写此福音书来鼓励这些犹太基督徒,让他们明白,相信耶稣合乎犹太人的信仰,而他们的对头才错解了圣经的犹太信仰。
风格 有关福音书的 * 风格概论,参福音书的导论。虽然四卷福音书都可归类为传记,不过这种风格包罗的范围很广,可以容纳相当不同的文体。例如,路加的写法像古希腊的历史家;马太引用 * 旧约的分量很重,显示他意在解释其历史。但约翰的解释性似乎最强,甚至早期的教父也看出这一点。
士每拿的罗马市集遗迹,中央拱形部分为下层市集的拱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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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稣在此卷福音书中的讲论也值得特别评注。耶稣在约翰福音里的讲话方式,和他在前三卷福音书不同;古代作者所受的训练,是用自己的话将别人的讲论记下来,了解这一点可能有所帮助。有些学者也认为,约翰在圣灵的引导之下,将耶稣的话语应用到读者的情境中;犹太教师和说故事的人(后者尤甚)常将旧约的 * 叙事(narratives)作不同方式的发挥,以适应读者的需要。耶稣在约翰福音三至十二章中的讲论,多半是与犹太权威人士的冲突,因此有些类似简短的 * 拉比与对手辩论记录。不过,总而言之,约翰福音仍是「福音书」──即古代的耶稣传(参本注释的福音书导论)。
信息 第四福音书所强调的重点之一,是神的律法与话语。* 法利赛人声称,神的律法支持他们的立场;但约翰强调,耶稣本身就是神的话(和合本:约一1~18),也是父所差遣的使者,因此,拒绝他就是拒绝父。
另一个重点为 * 圣灵。法利赛人不相信圣灵仍活跃在他们的时代里(他们将圣灵与预言的能力相连);因此,他们不会说自己有圣灵。约翰则相反,他鼓励信徒不单依律法来辩论,也要根据他们所拥有的圣灵来说话。法利赛人自称,透过他们的解释和传统能认识律法;基督徒则宣称能亲自认识神,所以对律法要点的了解比他们的对头更胜一筹。
在福音书中另有一些人经常出现,他们也反对耶稣,就是「犹太人」。虽然耶稣和 * 门徒明明都是犹太人,但约翰总是从负面的角度来用「犹太人」一词,指耶路撒冷的犹太官府,而他把这些人与「* 法利赛人」视为同一(以配合他当日的用语)。有时反犹太主义的人士会误用约翰福音,来否定耶稣是犹太人,但他们乃是忽略了约翰的写作环境。约翰经常使用反讽语(古代文学常用的技巧),而他称犹太官府为「犹太人」,可能是以讽刺的语气回答官府,因他们说犹太基督徒不再忠于以色列。他把这个名称让给他们,可是福音书里所载的一切,都显出反面的意思;犹太基督徒才是以色列信仰的真正继承人──尽管他们被人从犹太社群中赶出来。
约翰使用了当时文化中的许多意象,尤其是光与暗(在* 死海古卷中很常见)、上头与下头(在犹太 * 启示文学中很常见)等的对比。
注释书 Raymond Brown 的注释丛书(The
Gospel According to John, 2 vols., AB29 and 29A [Garden City, N. Y.: Doubleday,
1966-1970])、Rudolf Schnackenburg 的注释丛书(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. John, 3 vols. [New York: Herder &
Herder/Seabury/Crossroad, 1968-1982]),以及 C. K. Barrett 希腊经文的单册注释(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. John, 2d ed. [Philadelphia:Westminster,
1978]),对进深的研究特别有帮助;另一本对平信徒很有帮助的注释,是 J. R. Michaels,
John, NIBC 4 (Peabody, Mass.: Hendrickson, 1989)。
以弗所的圣约翰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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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1~18
道成了肉身
希腊文译为「道」(或「话语」Word)的字,许多哲学家也用来指「理」,就是建构宇宙的力量;* 斐罗将此一意象与犹太人对「道」的观念连在一起。* 旧约已将「智慧」拟人化(箴八),而古代的犹太教最终将拟人化的智慧、道,和 * 律法(妥拉)视为等同。
约翰称耶稣为「道」,意即祂是神在圣经里所有启示的化身,由此观之,惟有接受耶稣的人才完全尊重律法(一17)。犹太人认为智慧/道是神圣的,但与神──圣父又是不同的,因此,这是约翰所能用来描写耶稣的最接近之字。
一1~2 开头语很像创世记一1,约翰藉此隐指旧约与犹太人的概念:神透过先存的智慧或道来创造。按他当日标准的犹太教义来看,这智慧在创造之前便存在,但它本身亦是受造的。而约翰说道太初就「有」(was),并称道为「神」(1节;亦可能是一章18节最可靠的读法),可见他越过了一般犹太人的观念,暗示耶稣并非受造者(参:赛四十三10~11)。
一3 犹太教师将旧约的思想(如:诗三十三6;箴八30)加以发挥,强调神是透过祂的智慧/话语/ * 律法来创造并维系万物,因为义人遵行律法。(有些人甚至说,创世记第一章讲到神创造的时候,提到「神说」总共十次,意思是神用十诫造成万物。)古代的犹太教师应该会同意这第3节。
一4 旧约应许说,若以色列人顺服神,便能长久住在那地(如:出二十12;申五16,八1,十一9),犹太教师将这应许延伸,强调顺服神的话,必得 * 永生为奖赏。约翰宣称,透过神的话便能得着这生命,而他指出,耶稣就是神的话(或译:神的道)。「光」被犹太教师用来称许多事物(如:义人、列祖、以色列、神),可是最常用来指神的律法(旧约也用过这比方,如:诗一一九105)。
一5 黑暗不能「理解」(和合本:「接受」)光,可能是文字游戏(可解为「明了」〔NIV〕或「胜过」〔NRSV〕)。同样,在* 死海古卷里,世人的争战为光明与黑暗之战,而光明注定会得胜。
一6~8 「见证」在希腊罗马世界和犹太人当中,主要是法律的概念。以赛亚将此词用于末世,神的子民获救,要在祂的法庭面前向万国为祂作见证(四十三10,四十四8)。这个意象在本卷福音书中不断出现。有关施洗约翰本人,请参一章15节。
一9~10 犹太古籍宣称,神在西乃山向七十个国家提供律法,可惜他们全都拒绝了祂的话;惟独以色列接受。同样,在约翰的时代,世界没有认出神的话(道)就在他们当中。
一11 约翰在此与犹太古籍所用的意象分道扬镳,因犹太人认为,在万国中惟独以色列接受了律法。犹太人期待,在末世当神再度赐下律法的时候,忠心的以色列人会接受祂的启示(赛二3;耶三十一31~34)。(大多数犹太古籍说,在来世里,律法若有改变,会更加严格。)
一12~13 因此,族裔不再是重点(11节),灵里的重生才重要;参三章3、5节的注释,以了解古代犹太教对「重生」一语的理解。
一14 希腊哲学家和犹太教师都不会想到「道成肉身」。自从 * 柏拉图开始,希腊哲学家便强调,理念乃是眼不能见的、是永恒的;大部分犹太人非常强调,凡人绝不可能成为神,而他们从来不会想到,神可以成为人。
当神在出埃及记三十三至三十四章中向摩西显现祂的荣耀时,祂的荣耀「满有立约的爱与立约的信实(和合本: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)」(出三十四6),这句话亦可译为「满有 * 恩典与真理」。* 门徒就像从前的摩西一样(参:林后三6~18),看见神的荣耀,而这次是藉耶稣彰显出来。本卷福音书逐渐揭示,耶稣的荣耀是透过祂的神迹来彰显(如:约二11),但最重要的彰显乃是十字架,那是祂至大之爱的流露(十二23~33)。犹太人期待神启示祂的荣耀,好像宇宙性的巨型焰火;可是耶稣头一次来的时候,所彰显的乃是神当年向摩西强调的特性:祂立约之爱。
「住」(KJV、NASB),原文为「搭棚」,意思为,当年在旷野,神曾与百姓一同搭棚而住,同样,「道」也在耶稣里搭棚,住在祂的百姓当中。
一15 学者建议,有些人可能太过看重施洗约翰(他仅只是先知),却忽略了* 弥赛亚耶稣(参:徒十九3~5);作者可能是因着这种状况,而要将约翰定位。在第四福音书中,约翰的话总是指向耶稣,这正是先知应尽的职分。
一16~17 *
恩典和真理显然在律法里都有(出三十四6),可是最终极的彰显,乃是在成了肉身的道/律法身上。
一18 摩西也只能看见神荣耀的一部分(出三十三20),可是在耶稣这位人身上,神的心意完全以肉身表明,让世界能看得一清二楚。「在父怀里」(KJV、NASB; 参「身旁」,NIV)意思是耶稣的位置与父神最亲密不过(参:约十三23)。古代的作者常会用同样的句子或宣告作为一段叙事的框架;这种框架的设计称为加框(inclusio)。在约翰福音一1(根据经文最可能的读法)和一章18节,约翰都称耶稣为「神」。
一19~28
约翰向犹太领袖作的见证
一19 在耶稣的时代,虽然有几位祭司是 * 法利赛人,不过一般而言,这两组人很少合作(24节),而法利赛人从来没有权利从耶路撒冷差派祭司做事。可是在约翰写作的时候,法利赛人代表巴勒斯坦基督徒的头号反对者。约翰采用犹太著作的传统,把用语当代化,而今天的传道人也常如此行,为让经文的要义更明显。因此,约翰要人注意反对耶稣之势力中的法利赛人。
一20~21 伊莱贾是活着被提,犹太人都期待他回来,这是玛拉基书四5的预言。(后期 * 拉比认为他精通犹太律法,在拉比有争论时,他有时会出现来裁夺,或受差如天使来拯救遭难的拉比。他们期待他回来的时候,可以解决律法的问题;还有人期待他行大神迹,或引进* 弥赛亚。)「那先知」无疑是指像摩西的先知(申十八15~18)。
一22~23 把以赛亚书四十3用来指他自己,意即他是新出埃及的先锋,宣告神不久便要拯救祂的子民脱离被掳的状况,正如祂在摩西的日子所行的事。这个主题出现在* 旧约许多先知书中,也是耶稣时代犹太人的盼望之一。而跟随先知式领袖的人,通常会在「旷野」聚集。
一24~25 在耶稣的时代有许多洁净之礼,其中之一,亦是一生一次最重要的洁净礼,便是 * 归信者的 * 洗礼。* 外邦人在归信犹太教时,通常会接受洗礼;这是众所周知的,甚至希腊哲人* 伊比德图(Epictetus)也提到。福音书的作者报导,约翰要求犹太人像归信者一样受洗,意思是约翰视犹太人有如异教徒,这是闻所未闻的事(参三3~5的注释)。第四福音书常将水的洗礼与
* 圣灵的洗礼作对比(三5;参四7~26的注释)。
一26 约翰采用古代常见的反讽方式:他们不「认识」要来的那一位,等于说明他们灵里贫乏(一10、33~34)。
一27 奴隶为主人提鞋;约翰声称,他连作耶稣的奴隶都不配。旧约常称先知为神的仆人(如:王下十八12,十九34,二十6,二十四2;耶三十五15,四十四4)。
一28 「约但河外」是指比利亚,这是希律安提帕管辖的地方之一。*
约瑟夫告诉我们,约翰后来被囚在该地的马彻鲁斯军营中,由此可见,他在那地区工作,后来也在那里被捕,是很合理的。
一29~34
约翰向门徒作的见证
一29 约翰的话可能是指逾越节的羔羊(十九36),也许亦与 * 旧约献祭的羔羊之意象混合在一起。他也有可能是指以赛亚书五十三7、11。
一30~31 约翰 * 洗礼的目的,是「预备道路」(参23节)。在某人「以后」来,有时是指作他的 * 门徒,因此有些学者提出,耶稣曾有一段时间跟随约翰,也受了他的洗;但另有人认为,这里的「以后」只是指时间。
一32~34 多数犹太人的团体相信,* 圣灵已经不像在旧约时期那样活跃,不再有先知式的灵感。当时盛行的 * 拉比潮流,以及许多与他们立场相同的人,都将圣灵完全与 * 预言相连,他们强调,当旧约最后几位先知(哈该、撒迦利亚、玛拉基)去世之后,圣灵直接赐下的先知感动就停止了。当约翰宣称圣灵又恢复工作,对他的听众而言,这无异宣告* 弥赛亚时代就在眼前了。
一35~39
约翰的门徒听从推介
一35~37 见一章29节。教师通常会训练* 门徒,他们再出去教导别人;向门徒推介另一位更高明的教师,是罕见的事,这需要极大的谦卑,并完全相信另一位教师的确有超越之处。
一38~39 这样非直接的问题(他们想和他一起回去),合乎古代的礼貌与待客之道。「第十小时」(和合本:申正),算来应是下午四点,可能回家的路太远,无法在天黑之前走到,因此需要有位好客之人请他们过夜。(用另一种推算时间的方法,「第十小时」可以指早上十点,但这里不太可能;该算法比较配合十九章14节,但不适用于四章6节)。
一40~51
门徒也作见证
* 门徒像施洗约翰一样,明白最好的见证方法,就是把人带到耶稣那里,让祂来做其余的事。
一40~41 在四福音书里,只有约翰用到希伯来文或 * 亚兰文的头衔,* 弥赛亚,不过他也把它译为希腊文,因为那是他的犹太读者所熟悉的语言。(在巴勒斯坦之外,罗马境内的犹太人大部分都说希腊文。)
一42 「矶法」是亚兰文,「彼得」是希腊文,意思都是「盘石」。绰号很常见,* 拉比有时会为 * 门徒取绰号,代表他们的个性。在旧约里,神常将人改名,以表明他们的新性情(亚伯拉罕、撒拉、雅各布、乔舒亚等;杰里迈亚书二十3则为负面之例)。
希腊人和罗马人会认为,行异能的人(通常是术士)拥有超自然的知识(如知道一位素未谋面之人的名字,就像耶稣在此处一样);犹太人会认为先知,或被先知之灵感动的教师能够如此;不过至于约翰的重点,请特别参考二章24~25节的注释。
一43 据说,有些极端的希腊教师会召门徒来跟随(如:苏格拉底曾召色诺芬 [Xenophon]),但一般而言,古代是由学生或其家长来选择教师。在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里,「跟随」可以有「成为门徒」之意,因为门徒对精通妥拉(* 律法)的教师表示敬意的方法,就是走在他的后面。不过,在第四福音书中,这个词汇还有更多的含义(参十4)。
一44 伯赛大以渔业著称。马可说,西门和安得烈来自迦百农(一21、29,二1),考古出土的证据证实,早期基督徒认为,彼得的家在那里。他们既与雅各布、约翰都在同一个渔业公司(可一9),亦可能他们的船来往于迦百农和伯赛大之间。
从东南面鸟瞰伯赛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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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45 腓力讲到「律法和先知」(犹太人对整个旧约的一般说法)所预言的那一位,无疑是指 * 弥赛亚(如:申十八15~18;赛九,十一,五十三)。
一46 拿撒勒似乎是非常传统、保守的小镇;后来的祭司认为那里在礼仪上算为洁净,可以迁去住。但是拿撒勒是很小的地方,没没无闻,居民在一千六百到二千人之间。它距离大城塞弗利斯约四哩,该城与提比哩亚(六23)一样,在犹太的加利利区内都是出名的希腊化都市。
一47 耶稣在此是以旧约的雅各布,或「以色列」,作文字游戏,因他从前十分诡诈(创二十七35,三十一26)。
一48 教师常会在树下教导 * 门徒,因为有树荫可用;其他人也会来利用这样的场地。可是耶稣知道拿但业坐在那一棵树下,则显示他有超自然的知识(参:苏撒拿记五十四,五十八)。有关这种知识,请参一章42节和二章24~25节的注释。
一50~51 天开了表示极重要的启示(如:结一1)。耶稣的话暗指创世记二十八12;耶稣是天地之间的新路(雅各布的天梯),天使可以在其中上去下来;这位「真以色列人」拿但业(约一47)会像从前的雅各布一样,得到此新启示。
二1~11
耶稣的头一件神迹
二1 这里的「第三日」不是指一周的第三天,因为童女是在第四天(星期三)结婚,而寡妇则在第五天;这里似乎也不符合一章29、35、43节所记的日子。不过,古代的作者常会将文章的一个段落前后用同样的题示,将其括起来(这作法称加框 inclusio);所以约翰可能是用这个方法来预指二章19节,并将这则故事(二1~11)与耶稣之死亡与复活的预言相连(参二4的注释)。
「迦拿」可能是克法迦拿(Kefar Kanna,距拿撒勒约三哩),但大多数的学者认为是科北特迦拿(Khirbet Kana,离拿撒勒八哩)。这两处离拿撒勒都不算远,可以说明主人怎么会认识耶稣一家。
二2 婚礼前后七天,主人会尽量邀人来参加,尤其是尊贵的上宾,如著名的教师。
二3 婚筵中缺酒,在社交上是一大失礼,会成为流传多年的话柄;主人应当为客人准备七天分量的酒。
妇女的席位靠近放酒的地方;因此马利亚会比耶稣和其他男士先知道酒用尽了。她的话可能暗示祂可以做一些事;宾客常会带礼物,来分担婚宴的花费,而此刻他们的朋友似乎需要一些额外的礼物。
迦拿村婚宴的黏土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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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4 「妇人」是尊称(好像「夫人」),但没有人会对自己的母亲这样称呼。耶稣的话带出礼貌性的距离(不过按圣经的用法来看,「我与你有什么相干」通常是不客气的话,并不是礼貌之言)。在约翰福音里,耶稣的「时候」,总是指十字架,因此耶稣的意思是:「一旦我开始行神迹,就开始了走向十字架之路。」
二5 旧约有许多寻求神的人,不容神拒绝他们的祈求(创三十二26~30;出三十三12~三十四9;王上十八36~37;王下二2、4、6、9,四14~28);马利亚的行动也是一样,表明她相信耶稣会听她的请求。古代的犹太读者曾听过行神迹的人坚定地要神降下雨来的故事,他们会认为,马利亚的行动显示她的信心很大。
二6 这里对石缸的描述,暗示它们所装的水足够倒满犹太人用来作洁净礼的浸池。虽然 * 法利赛人禁止将这种水装在瓶子里,但有些犹太人没有如此严格;因此这些大的水缸是专为洁净之礼用的。石缸很普通,因为和别的材料比起来,它们较不容易沾染礼仪不洁之物。
二7 把石缸拿来作别的用途,会暂时使其不洁;耶稣对他朋友婚礼的关切,超过对当时礼仪的注重。
二8 「管筵席的」是很体面的职位(德训篇三十二1~2);他的主要职责之一,是控制酒的分送量,以防供酒过量,反而破坏了喜筵(尤其在犹太人当中)。在希腊人的筵席中,是由宾客推选一人来主持娱乐节目,并控制酒稀释的程度;因此倘若主人在筵席还未结束就缺酒,或许旁人会认为他也有责任。
二9~10 葡萄酿制后,所有的酒都会含一些酒精(当时没有冷藏和密封的技术)。不过其中的酒精成分并未经人工增加(当时没有蒸馏术);酒乃是加水来稀释,通常一分酒加两、三分水。有时希腊人的筵席中,会故意不多稀释,或加上毒性的药草,而让人饮醉,但犹太教师不赞同这种作法;迦拿的婚宴不太可能有醉酒的情形。不过,一般人通常会先供应好酒,因为无论客人是否会醉,到了婚宴七天的尾声,他们的味觉也必定会钝一些。
二11 神常藉神迹来彰显祂的荣耀(出十六7;有关荣耀,参:约一14的注释)。摩西的第一个神迹,是将水变成血(出七20;参:启八8);耶稣的第一个神迹则是将水变成酒。
榨酒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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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12~25
新圣殿的建立
二12~13 凡是能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犹太人,通常都会这么做;加利利人不像在远方的犹太人,他们可以按时去朝圣。
二14 绵羊与鸽子(牛也有,不过比较少;参:利一3~9,四2~21,八2,二十二21)是献祭的必需品;换钱的人是要把外币与加利利的钱按标准折合成铜币,以方便售祭牲的人。
二15~16 耶稣则坚持,圣殿的活动主要不在于此;参:玛拉基三1~6。
二17 * 门徒想到的是诗篇六十九9,该篇讲到一位受苦的义人。诗篇六十九21讲到,有人拿醋给他喝(参:约十九29)。在约翰福音里,耶稣的热心「烧尽」了祂,造成祂为世人而死(参六51)。
二18~20 犹太教中有好些团体期待将出现新的圣殿,或更新的圣殿。但是旧的圣殿是古代最华丽的建筑之一,是所有犹太教的象征。对大多数犹太人,尤其是对控制耶路撒冷圣殿的官府而言,耶稣在这里的话几近亵渎。大希律于主前二十至十九年开始建殿的工作,整个工程直到主后六十四年才峻工;这里提到四十六年,意思是耶稣的话为主后二十七年说的。
二21~22 先知的话往往后来才为人了解(如:王下九36~37)。许多犹太诠释者是以这类方式来解释圣经(在* 死海古卷里尤然)。
二23~25 一般人认为,行神迹的人会知道某些人的想法,但只有神,那位「鉴察人内心的」,会知道所有人的心思意念。
三1~8
皈依有如从上头生
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,与神的关系不能只建立在宗教知识和种族出身上,必须藉 * 圣灵,人才能出生在神的家中。约翰常将水的洗礼与圣灵作对比(三5;参四7~26的注释)。
三1 这段时期,耶路撒冷有一位极有名望的财主名叫尼哥底母,不过我们无法肯定约翰所讲的人就是他。约翰福音的尼哥底母是位受过高深教育的「官」,或犹太人当中的领袖,他必定相当富有。
三2 夜间前来,可能是怕人看见,也可能因为犹太教师在白天工作,到晚上才能作研究(参:诗一一九148;后者应当不是尼哥底母的情形,因为他并不需要工作,1节)。约翰提到这个细节,因为可以配合光与暗的主题(十一10,十三30),以作为这个故事的框架(三19~21)。
三3~4 耶稣讲「从上头」生,是指一项事实,这句话的意思便是「从神」生(「上头」是犹太人对神的避讳说法)。这一词也可以解作「重生」(如和合本),尼哥底母便是按字面如此理解。(古代的作者,包括旧约的作者在内,常喜欢用文字游戏,如:耶一11~12;弥一10~15;约翰亦用一些双关语。他们有时也会用某些角色的愚拙,来衬托出 * 故事主要发言人的智慧。)犹太教师讲,* 外邦人皈依犹太教就像开始了新生活,有如「新生婴孩」一般(正像罗马法的规定,领养的儿子必须放弃他在原来家庭中的一切法定地位,才能成为新家中的一员),因此尼哥底母应当了解耶稣是在讲皈依;但是他万万没想到,连犹太人也必须皈依以色列的真信仰。
三5 皈依犹太教的人,要接受 * 洗礼,除去 * 外邦的污秽,这时他们便成为「新生的孩子」。因此,「从水生的」一语是向尼哥底母澄清,「从上头生」乃是指皈依,不是指肉身第二次的出生。
三章5节的希腊文可以解为「水和 * 圣灵」,也可以解为「水,即圣灵」。以西结书三十六24~27以水作象征,表明圣灵的洁净(参:尤其在* 死海古卷中),因此这里耶稣的意思可以指「由圣灵改变」(参七37~39)──指灵性的 * 皈依之洗礼。犹太教师称皈依犹太教的人为「新生者」,只是指他们在法律上与从前的关系一刀两断,然而惟有借着圣灵的重生,人才能得到一颗新心(结三十六26)。
三6~7 从圣灵而生的「灵」,可能是指以西结书三十六26的「新灵」。
三8 「风的响声」可以译为「圣灵的声音」(双关语,见三3~4的注释)。风无法预测,也无法掌握(见:传八8;参:传一6、8、14、17,二11、17、26,四4、6、16,六9)。在以西结书三十七章里,圣灵的表记是风,因此有些犹太诠释者将它与创世记二7相连(参:约二十22)。
三9~21
从上头带来启示者
耶稣是「智慧」道成肉身(见一1~18的注释),惟独祂有资格将神启示出来,并使世人与神和好。
三9~10 尼哥底母的鲁钝,更衬托出耶稣是启示者。这类主题在古代文学中的用法,参马可福音导论中对马可信息的探讨。
三11~13 惟有亲眼见过天的人,才能为天作见证。犹太文学中可以找到类似约翰福音三11~13的说法,但是最接近的,乃是讲到神的智慧由神而降之文字,这智能设法向人启示天(神)的道路。耶稣可能是拿犹太人的一个传统作对比,该传统说,摩西所上的不是西乃山,他乃是去到天上,领受神的律法;但如今智慧/神的话/ * 律法已经从天而降,显在肉身中(参一14~18的注释)。
三14~15 「举起来」又是双关语(三3~4):耶稣回到天上是经由十字架,像摩西所举的蛇一般被「举起来」,能带来医治(民二十一4~9;「举起」,参:约十二32~33的注释)。
三16~18 由希腊文的动词时态来看,这里的意思是:「神对世界的爱乃是(过去式)如此:祂赐下了祂的儿子。」「独生子」字面为「特别的、宝爱的」,在犹太文学里常用来指艾萨克,强调亚伯拉罕献艾萨克是何等大的牺牲。「* 永生」字面为「来世的生命」;约翰用现在式(「拥有」),暗示凡相信耶稣的人,在现世就能开始体验那种生命。
尽管古代的犹太文学提到神爱人类,并强调神对以色列有特别的爱,但没有一样可以与这里的牺牲相比,尤其没有「为世人」的想法,在约翰福音里,这个词一般是指尚未遵行神旨意的人。* 旧约亦强调神的爱无可比拟(如:出三十四6~7;申七7~8;士十16;赛六十三9;何十一1~4、8~11;参:赛十六11;耶四十八36)。
三19~21 古代典籍(尤其是 * 死海古卷)常将光与暗、善与恶作对比,正如约翰在此的写法。当时的读者都能了解约翰的意思。用同一点开始并结束,作* 故事的框架(三2),乃是古代文学的笔法。
三22~36
见证人与儿子
三22~24 约翰的 * 洗礼,请参:马可福音一4~5的注释。在约但河以外的地方,水并不多,因此在巡回工作的时候,耶稣的 * 门徒(四2)可能并非到处给人施洗;不过,仪式用的浸池在巴勒斯坦倒是到处都有。
三25~26 有关犹太人洁净的礼仪,参二章6节和十一章55节的注释。这个主题贯穿整卷福音书:洁净的规矩(二6)、* 皈依者的洗礼(三5),或许雅各布的井也可算在内(四章),还有毕士大的医治之水(五章)、圣殿节西罗亚池的水(七37~38,九7),亦可能包括十三章5~11节和十九章34节。
三27~28 按犹太律法,代表可以行使差遣者的权柄,但只限于所差的使命范围之内;真正的权柄永远来自差遣者。
三29~30 「新郎的朋友」是指犹太人 shoshbin 的习俗,与今天婚礼中的伴郎类似。犹太人婚礼最注重的,就是欢乐。
三31 来自天上的那位,与其他来自地上的人不同,在犹太人的情境中,这自然指神的智慧(参一1~18的注释)。
三32~33 有名望的人,印戒上有特殊的记号,在文件外面的蜡尚热的时候,他们会盖上印,以证明他们见证该文件当予执行。
三34 许多人认为,* 圣灵在以色列已经销声匿迹,直到以色列复兴的时候才会再现,也有许多人认为,只有少数人配得到圣灵,因此,指称某人能无限量地赐下圣灵,便意谓他比所有的人都伟大(人最多能达到的地步,是无限量地领受圣灵)。
三35~36 父授权给子,并按人对子的回应来审判,从犹太文学的角度看,这种说法再度刻画出「子」高过常人;参三章31节。
四1~6
耶稣经过撒玛利亚
约翰福音四1~42记载,耶稣跨越了严格文化界限,越过种族(按一般的定义,指文化不同的民族)、性别、道德地位分野,指向在灵里新的合一,也是最终的合一。
四1~2 关于耶稣的 * 施洗,参三章22~23节的注释。
虽然在犹太教里,洁净的礼司空见惯,但在一些犹太人的眼中,入教的洗礼(即加入某个犹太团体的入团礼仪)等于加入异端组织。
四3~4 旅行的时候可以绕过撒玛利亚,不过前往耶路撒冷朝圣的人,有许多走快捷方式,直穿过撒玛利亚。* 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敬拜同一位神,也都使用摩西的律法(不过撒玛利亚人作了一些修改)。可是他们互相瞧不起对方的敬拜地点,历世历代皆彼此敌视。
四5~6 雅各布井的地点不详;它应当在基利心山可望见之处,而撒玛利亚人视该山为圣山。这个地点流传一个 * 故事,强调其地理的神圣(尤见四20)。虽然「圣地」的观念对西方现代的读者很陌生,但古代的人常很看重某些圣地──而此处显明耶稣比它们更超越。
「第六个小时」通常指中午(和合本:午正);因此,耶稣和 * 门徒可能已经走了六小时。(根据另一种时间的计算法,「第六个小时」可以指下午六点──参十九章14节,若是如此,耶稣和他的门徒当准备在那里过夜,住下来──四章40节;不过这种可能性较小。)当地的妇女不会在中午日头正烈的时候出来打水,但这位妇人必须如此,因为她只能独自前来(她的理由,见四章7节的注释)。
四7~26
给撒玛利亚罪人的礼物
在第四福音书中,耶稣所赐的礼物──* 圣灵──超过了施洗约翰水的洗礼(一26、33)、洁净的礼仪(二6)、* 皈依的 * 洗礼(三5),和圣殿节(七37~39,九7)。它显然也超越其他以水来表明、与圣地相关的宗教象征,如圣所的医治之地(五2~8)和雅各布的井(四7~26)。对约翰的读者而言,他们拥有圣灵,但缺乏反对他们之人所有的许多礼仪,而这种对比的说法,会带给他们鼓励。
四7 这位 * 撒玛利亚妇人独自前来,没有别的妇人为伴,或许暗示叙加的妇女都不喜欢她,可能系因耻于她的性行为(参四18的注释)。犹太教的教导警告人,在一般情况下不要与妇女多谈,他们对撒玛利亚妇人更是避之惟恐不及,因他们声称,这些人生下来就不洁净。有些古代文献记载,向妇人要水喝会被视为调戏她──尤其如果她是因有放荡之名才单独行动。耶稣在此打破了所有犹太人敬虔的作法。此外,艾萨克(创二十四17)和雅各布(创二十九10)都是在井旁遇见他们的妻子;这种先例造成「井边之会」带着暧昧的色彩,而敬虔的宗教人士都会避开这种场合。
四8 * 法利赛人认为,许多 * 撒玛利亚人的食物都不洁净。
四9 在这次邂逅中,这位妇人首先从种族的角度作回应:按照犹太律法,甚至她的水罐(与二6同一词)也被视为不洁,是犹太人不能喝的。而在约翰福音中,只有非犹太人指认耶稣是犹太人(此处及十八33~35),这是一种反讽。
四10 「活水」只是指「新鲜的」或「涌流的」水,与死水或井水成对比,不过约翰惯用双关语(见三5),因此这个词的意思也许指「生命的水」。
有些学者指出,* 拉比曾说妥拉(即 * 律法)是神的礼物,是活水。不过约翰对这个象征的用法则不同,是指 * 圣灵(七37~39)。此处的背景为:神是真正生命的供应泉源(赛十二3;耶二13)。
四11 耶稣没有水罐可以放入井中;而即使他有水罐,也不可能从井里取到「活的」(即:新鲜或涌流的)水(见四10的注释)。
四12 她所说「我们的祖宗雅各布」冒犯了犹太人的教导,因犹太人才是雅各布的子孙,* 撒玛利亚人最多不过是杂种。但这位比雅各布更大的人并没有与她争辩这一点;他想要她明白的事更加重要,这只不过是枝节问题罢了。
四13~15 水与井的意象,常被古人用作象征;不过,她就像约翰福音中其他的人物一样,从字面来解释耶稣的象征用语。
古代的水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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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16~17 由于当时的状况有些暧昧(参四7的注释),当她说:「我没有丈夫」,也可能意思是「我可以应召。」耶稣则除去了这种暧昧,他的行止乃是不墨守成规,打破种族与性别的偏见,但绝对不含任何调戏的成分。
四18 耶稣将她模棱两可的话作了澄清:她已经结过五次婚,而现在她和同居的人则没有结婚。* 撒玛利亚人没有犹太人那么敬虔、严谨,但按她的行为来看,撒玛利亚有信仰的团体(大概应包括整个撒玛利亚群体)应该会把她撵出去。
四19 一般认为,先知能知道别人的意念(参一42的注释)。这个常加在耶稣身上的头衔(四44,六14,七40,九17),虽然分量尚不够,但至少将对话从四章17节再往前推了一步。不过,撒玛利亚人所等候的并非普通的先知,而是那最伟大的先知,就像摩西一样(申十八15~18);见:约翰福音四25。
四20 基利心山,即 * 撒玛利亚人的圣山,相当于犹太教的耶路撒冷,从雅各布的井清楚可见。她用过去式讲「崇拜」,正因为她对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种族的隔离十分敏感:大约两个世纪之前,犹太的一位王摧毁了那座山上撒玛利亚的神殿,直到当时仍是一片废墟。撒玛利亚人嘲笑犹太人的圣地,有一次,在黑夜的掩护之下,他们甚至企图污秽耶路撒冷的圣殿。犹太人也同样嘲笑基利心山,而许多 * 会堂在盖造时,要让崇拜者能面向耶路撒冷。
在撒玛利亚通往希律神殿的梯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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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21 「时候将到」是先知常用的言词(撒上二31;王下二十17;耶三十一31);因为她接受他为先知(四19),因此便听进了他的信息。
四22 耶稣并非采取中立;他接受犹太人正确的立场,但却不容这立场成为种族之间和好的障碍(四23)。本卷福音书是写给被自己* 会堂所赶出来的犹太基督徒(参导论),因此这一点十分重要。
四23~24 耶稣说到,「用圣灵和真理(和合本:心灵和诚实)敬拜」,或许是采用一般人的理解,将 * 圣灵与 * 古代犹太教的预言相连,也与 * 旧约所提到的被灵所充满、先知式的敬拜相连(尤其撒上十5;代上二十五1~6)。一般人相信,先知的灵已经不再出现,因此耶稣的话会让当代人大为吃惊。那要来的时刻(四21)可以将现在与未来都包括在内;耶稣使他的 * 门徒在今生便可以得着来世的特质(参三16的注释)。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都是受压制的百姓,期待未来的应许实现,而这番话则足能震撼人心。
四25~26 后期 * 撒玛利亚的文献解释了撒玛利亚的 * 弥赛亚观:Taheb,或复兴者,乃是一位像摩西的先知(申十八15~18)。
四27~42
在撒玛利亚人当中收割
四27 犹太式的敬虔警告男人不可与女人多谈话(有些 * 拉比甚至补充说,和自己的妻子也不可多说话!),一方面是因为避免试探,一方面也是要避人口舌。* 门徒虽然惊讶,但仍能信任他们的老师,而没有对当时的景况提出质疑,显出他们对祂的尊敬,这被视为忠心的门徒应有的态度。(有些后期的犹太文献报导,拉比用眼睛将不恭敬的门徒化为灰烬,不过这类故事只是要刻画出一个原则,即:弟子不应该向自己的老师挑战!)
四28~30 犹太教不太看重妇女的见证,而淫妇的见证就更没有价值了;* 撒玛利亚人可能也相仿。不过,她的见证却像腓力一样(一46)。她不顾自己原来到井旁去的目的(四28),把水罐留下,暗示对她而言,耶稣的水已经取代了雅各布井的水。
四31~33 古代的教师有时会用食物作为属灵食物的比方(参六32的注释)。在* 旧约里,这个比方有时与人的蒙召有关(耶十五16;参:结二1~3)。
四34 犹太教师认为,从一个角度而言,神的工作已经完成了(祂的创造之工,创二2),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,祂仍然在继续工作(祂维系宇宙之工;参:约五17的注释)。耶稣在此是指神的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:耶稣要在十字架上完成父的工作(十九30;参十七4)。
四35 「举起眼目」(KJV、 NASB)是旧约常用的词,不过后来的希伯来文比较少用;它的意思通常只是「观看」。麦子收成的时期,主要是从四月中到五月底;会使麦田「发白」(按字面,如 KJV、 NASB;参「成熟」,NIV、 NRSV)的大麦,则在三月收成。有些学者认为,耶稣在此是引用犹太的格言,指种植到收割之间有四个月。
四36~38 从上下文看,耶稣与 * 撒玛利亚妇人撒了种,而 * 门徒则将看见收成(39节)。第37节似乎是用一句俗语,其根据可能是传道书二18的思想──将哀伤的意象改成喜乐。
四39~42 撒玛利亚人能相信,是因为他们遇见了耶稣(参一46~49),不过这位妇人和她家乡之人的关系也改变了,因为她成了祂在当地的第一个见证人。
耶稣住在那里,吃 * 撒玛利亚的食物,并教导撒玛利亚人(40节),几乎等于犯了美国在一九五○年代种族隔离的禁忌,或违犯了一九八○年代南非的分离主义──让人震惊、处境困难,甚至会遭危险。福音书中的耶稣对人的关怀,超过文化的习俗。
四43~54
在加利利的信心与医治
四43~45 参马可福音六4的注释;不过此处的「本地」显然是犹太地(参:约一11)。
四46 有关迦拿,请参二1的注释。从那里走到迦百农,大约需要一天。「王的官员」(NASB、NIV;和合本:大臣)可能指这人是希律安提帕宫中的官员,不过希律正式的头衔其实是「分封的王」(tetrarch)而不是「王」(king)。耶稣很不喜欢安提帕(路十三32,二十三9;理由可参:可六17~29);这个前来找耶稣的人一定是有钱有势的人,可能受到希腊罗马文化很深的影响,按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标准而言,并不太敬虔。
四47 「下去」(KJV、NASB、NRSV)的译法比「来」(NIV)更准确,因为迦百农在加利利海边,地势比迦拿低。
四48~49 有关耶稣的拒绝与祈求者的坚持,参二章4~5节的注释。
四50~54 按 * 旧约以及其他犹太、希腊罗马文献来看,远距离的神迹很少出现;一般人认为,先知和希腊的术士若来到当事人面前,比较容易行神迹。既然远距离的神迹较少,古代的读者便会认为,这类神迹的能力更大。对耶稣而言,这类神迹惟一的先决条件,是祈求者要相信祂的能力。
五1~9a
毕士大的医治
在古代世界,医治的庙宇很常见,其中亚克里比阿(译注:希腊的医治之神)与一些神祇尤以具医治的能力出名。这些庙宇通常都要求祈求者到附近的泉水或水源去洁净自己。这一段描写耶稣比当时这类医治的神庙更伟大。
五1 约翰没有说明耶稣到耶路撒冷去参加什么节期,不过有些抄本写「那节期」,按犹太人的传统,意思可能指圣殿节(而非逾越节)。不过这故事在意的乃是:耶稣医治的日子是安息日(五9b)。
五2 学者对于毕士大的地点(或该字正确的拼法)意见不一致,但近日大部分学者赞同的,是在耶路撒冷圣亚那堂之下的一处所在。该处有一对池子,旁边有四个廊柱围绕,还有一个廊柱从两个池子中间穿过。虽然约翰写作的时间是在七十年之后,他对该址的记忆是正确的。
五3 这个地点后来成为异教的医治神庙;古代常会重新利用旧的神庙,因此,在耶稣的时代,犹太人很可能认为这个池子能带来医治。圣殿官员一定不以为然──因为有医治力的神庙乃是希腊宗教的特色,如对亚克里比阿的敬拜──但民间的宗教常不顾信仰上的矛盾,不像正式的宗教领袖能够分辨。
五4 这节可能不是出于原著(参大多数译本的小注),或许为早期一位文士所加入,他对毕士大的医治传统相当熟悉;若无此说明,第7节的话便会让人费解。
五5 这位病人躺在那里的时间,比古代大多数人的寿命还长──大约等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的日子。古代对医治的报导,常会提到病人病了多久,以突显医治者的本领。但所有的办法,包括这个池子在内,对这个人都束手无策。
毕士大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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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6~9a 在二章6节和三章5节,耶稣改变了洁净之礼所用的水;在四章13~14节,他取代了* 撒玛利亚之圣地的「圣水」。
在这里,医好那人的不是所谓的医治之水,而是耶稣。
五9b ~18
谁犯了安息日
* 故事的作者常会藉人物的对比,来表明要点;约翰将五章1~9节得医治的人与九章1~7节得医治的人作对比。地方官可能正在给约翰的读者压力,要他们仿效前面一位得医治的人;但约翰要他们追随后一位(参:约壹三16;几十年之后,从一封罗马的信中看出,小亚细亚一带有些叛教者出卖了其他基督徒)。
五9b ~10 圣经规定在安息日不可以工作,甚至收集柴火也不可以(民十六32)。到耶稣的时代,犹太人的律法明文禁止在安息日扛抬东西,认为那是一种工作。
五11~13 许多教师也禁止在安息日医治小病──即不致于死的病不可行医。耶稣奉神的名行神迹,并不是行医,因此这场讨论文不对题;可是律法的辩论常以模拟方式进行,而这些官员则理论道,耶稣的医治正像医生的医治一样。
五14 这个人或许是到殿里敬拜。在圣经里,受苦有时是对罪的审判(如:王上十三4;王下一4;代下十六12。但并非绝对,参九2~3;又如:撒下四4;王上十四4;王下十三14)。耶稣在此提醒人更大的审判──* 复活受审判(参五29)。
五15~16 这个人与九章30~34节被医好的忠心信徒之行为正相反,约翰把他们作成对比。他的行为就像那些离开约翰读者之 * 教会的人一样,他们向反对者靠拢,背叛弟兄,把他们送去受逼迫(参本注释书中约翰壹书的导论)。
五17 大家都承认,神在创世之后继续工作,维系这个世界,甚至在安息日也不间断。耶稣所举模拟的理由为,神为维系受造物而能做事,他也同样有此权利。
五18 耶稣似乎篡用了惟有神才能具备的特权(五17,在安息日工作的权利),因此祂的听众认为,祂乃是在声明自己与神的地位平等,这种声明对他们而言无异于亵渎。第二世纪的 * 拉比指责许多犹太基督徒,说他们相信两位神。倘若忽视圣经的律法,就等于将它「废止」,因此他们认为耶稣(按字面)「毁了」安息日。
五19~29
耶稣和父的关系
耶稣想要让他们明白祂与父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;祂并没有篡夺神的威荣(五18),反倒是按照父的旨意,执行父的权柄。
五19~20 耶稣用另一个模拟来帮助他们了解:孩子模仿父亲乃是天经地义的。可是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,这说法似乎别树一格,不将一般人包括在内,因此仍引起反感。
五21~22 虽然有些 * 旧约经文提到,王在神的权柄下执政(但七13~14;参:约五27),但叫死人复活,并审判他们,则是神独有的特权,犹太人每天的祈祷文都提到这事(「叫死人复活的神」)。
但耶稣说,神将这个权柄「赐给」祂,意思乃是,祂乃是神的代理人,在执行由神授予的权柄(犹太教接受法定代理人的原则)。子是父的代理人,这思想贯穿本段,让他们在第18节的反对站不住脚。(用三一神论的术语来说,耶稣与父同具神性,但为不同的位格,而祂的角色是顺服。)
五23 神有时将尊荣加给祂的代表(诗二11~12),不过从来没有人能与神同享尊荣(赛四十二8,四十八11;参:出二十5)。耶稣的听众从祂的话里很容易明白,祂是在自称为神。
五24~25 *
永生,即来世的生命,一般人认为要等从死里复活才可以得着;但耶稣已经可以将新生命赐给相信祂的人。
五26 非巴勒斯坦的犹太典籍认为,神是惟一「在自己」有生命的(「非受造的」、「自生的」等);它们和一些希腊著作一样,将超越的神描述为:祂的存在无需外在任何来源支持。虽然约翰曾在别的地方(六53)以较一般性的方式使用这个名词,但这一段则是将耶稣的特权与父的特权相比,由此可见,这里的用词是指耶稣非受造的永恒性;而 * 散居时期的犹太人经典也具此意。
五27 但以理书七13~14的 * 人子将在未来的 * 国度中为神掌权;祂的管理包括执行审判。
五28~29 旧约(但十二2)和大部分古代的犹太教都教导说,末日的时候,义人和恶人都要* 复活。(古代有些犹太教的圈子教导说,只有义人会复活;另有人教导说,恶人的复活只是暂时的,为要受审判,然后被毁灭;还有人认为,恶人复活是为要受永远的刑罚。)
五30~47
耶稣的见证人
五30 由此可见,耶稣是忠心的执行人(shaliach),或代理人;犹太律法教导,代理人只要能忠实代表,就等于本人一样(有他所有的权柄来撑腰)。摩西和 * 旧约的先知有时被视为神的代理人。
五31 耶稣在此引用旧约的原则,是后期犹太律法的要义(* 拉比和 * 死海古卷均同),即,一个(死刑)案件的成立,必须要有两名证人(申十七6,十九15)。
五32 犹太教师有时不正面讲神(此处用「另一位」)。
五33~35 有关施洗约翰为证人,请参一章6~8节的注释。希律时代用手拿的油灯很小,光很微弱(通常只有一个烛光),因此可以象征为「光」的微小反映。
五36~38 只要有父的见证,就应当足够了。以色列在西乃山应当见过神的形状,听过祂的声音,并透过祂的代理人摩西接受过祂的话;耶稣说,祂自己同代的人拒绝了神传给他们更大的启示(参一11、14~18)。
五39~40 经上说:「你如此行,就必存活」,犹太教师的解读为:「你这样做,就会得着来世的生命。」因此他们相信,一个人可以透过圣经得到 * 永生;可是耶稣说,经上的话是为祂作见证,因此拒绝祂便是不顺服圣经。
五41~44 父的代理人奉父之名而来,不是用自己的名;拒绝某人的代理人,就等于拒绝那人本身的权柄。
五45~47 摩西在他的书中(旧约前五本书以他为作者)为耶稣作见证。古代的犹太教认为,摩西是以色列的代祷者(如:* 约瑟夫、* 拉比、* 摩西之约);但耶稣说,摩西乃是控告他们的人。犹太教师认为摩西是他们历史中最重要的先知人物,许多异教徒都知道,摩西是颁布以色列律法的人。
六1~15
新的逾越之餐
耶稣提到摩西(五45~47)之后,接着行了一个神迹,是众人期待那位像摩西的先知(申十八15)应当行的:供应吗哪。
六1~2 古代世界会行奇事的人常吸引大批群众跟随,可是在那段时期里,大部分行奇事的人并不像耶稣一样,重视教导过于神迹(六26~27)。
六3~4 如果第五章的事件发生在圣殿节(参五1的注释),而这段经文所记的一些事件是在逾越节,并且约翰在本段是按时间顺序来写,那么,这两章之间便相隔半年。
六5~6 教师会用问题来考 * 门徒,有时亦会故意带进一种困难的状况,以测试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或了解的程度。
六7 喂饱这群人所需要的饼,若花钱买,要用掉农人或作粗工的人两百天的工资;虽然渔夫可以比较快赚到这个数目,但对共享财物(十二6,十三29)的这群门徒而言,仍然是很大的付出。
六8~9 「大麦饼」让人想到列王纪下四42~44,那里提到伊莱沙让饼变多。腓力与安得烈的怀疑也与伊莱沙先知学校的门生相仿(王下四43)。(有些学者亦提到伊莱沙的助手,王下四38、41;* 七十士译本在那里用来指「孩童」的字,与安得烈在这里用的相同。)鱼和饼是基本的食物;很少有人吃得起肉。
六10 在逾越节的季节,草很茂盛(参六4);坐在地上相当舒服。约翰说有五千「男人」(这里的希腊文特别指男性,通常也只算男人);整群人,加上妇女与孩子,可能达四倍之多。因此耶稣的听众大约可以坐满一个大城市(如以弗所)的剧场,至少是加利利大城塞弗利斯剧场的四倍;要向这么多人说话,需要很大的本事。
六11 犹太人的家长通常会在饭前(平时也在饭后)谢恩。食物增多的神迹,出现在* 旧约中(参如:王上十七16,十九8),有时犹太人的典籍(参:后期典籍所记马喀比的油之事)和希腊罗马文献中也有类似的故事;此处的背景包括列王纪下四章(参:约六8~9的注释),而更主要的,则是出埃及记十六章的吗哪(参:约六31~33的注释)。
六12 希腊罗马的道德家和犹太教师都对浪费深恶痛绝;虽然所剩的食物是透过神迹而来,但人却不可视为得来容易,而随意挥霍。
六13 剩下的比当初开始分的东西还多。罗马人的习惯,饭后总是要剩下一些,表示供应很充足。耶稣显示出祂是极慷慨的主人。
六14 「那先知」是指申命记十八15~18那位像摩西的先知。在摩西的日子,神曾以神迹从天降下食物,即吗哪。在逾越节的季节(约六4),得救的企盼高涨,因为犹太人正在复习神如何借着摩西,将他们从压迫者的手下拯救出来。
六15 在第一世纪还有一些领袖也在旷野聚集群众,他们以为这些人能够行像摩西或乔舒亚所行的神迹,来推翻罗马人;参六章14节的注释。群众想要的是能在地上行神迹、在地上带领他们的人,正如摩西(有些犹太典籍──*
斐罗、* 拉比等──认为摩西是位王;参:申三十三4~5),但这不是耶稣的使命。地上皇帝自称有权柄,或许约翰的读者正受到其威胁(参:启示录导论),这段话可以成为他们的提醒。
六16~21
掌管海的主
约翰已经讲过,耶稣是新的逾越羔羊、新的吗哪,比摩西更大,而耶稣在海上的神迹,或许会让当年的读者想到,以色列人在摩西的日子曾渡过红海。
六16~19 湖上常会狂风突起。从渡湖的目的地来看,他们可能正走了一半;回头也不可能。渔船都备有橹;但在大风暴中,摇橹无济于事。
六20 「是我」(20节),原文为「我是」。用「是我」来翻译很合理,耶稣必然也要* 门徒如此理解;不过,耶稣既是在水面上走,「我是」一语可能也包括指神的微妙含义在内(出三14;赛四十一4,四十三10、13)。异教中有些行异能的人也自称能在水面上走,可是巴勒斯坦犹太人的传统并没有这种说法。在旧约中,摩西、乔舒亚、伊莱贾、伊莱沙都曾将水分开,但独有神能行在水面上(伯九8;参:诗七十七20)。
六21 船立时到达目的地,旧约并没有类似的例子,可是 * 圣灵有时能将先知从一个地方瞬间带到另一个地方(如:结八3,十一24,或许是在异象中;参:王上十八12;王下二16)。
六22~29
正确的动机
六22~23 提比哩亚是在加利利海边的一座大城,以希腊文化为主,按皇帝提庇留(Tiberius)命名,由希律安提帕所建。原址为一片墓地,因此这城大部分敬虔的犹太人都裹足不前,让希律可以大方地向他的盟友施惠,而不受犹太权贵的干扰。* 新约除了此处之外,没有再度提及这城,就像加利利的另一座大城塞弗利斯一样(它也非常 *
希腊化);耶稣似乎并不常到这地方来。
六24~26 群众想要跟随一位能供应食物、带来政治解放的先知──即另一位摩西。可是他们完全不明白耶稣的使命(参六15)。
六27~29 耶稣和群众的对话,是以工作(译注:或译「行为」)一词为文字游戏;犹太教强调敬虔的行为,但耶稣只挑出一件「行为」:相信他(犹太教师称赞亚伯拉罕信靠神的「行为」,不过,耶稣的要求更加明确)。他们则要求耶稣行一件「工作」,在这里是指神迹(30节),犹太文献有时也有这种说法。「印证」(27节)指神已经为耶稣作了见证,参三章33节的注释。
六30~59
耶稣为新的吗哪
这一段是犹太人对出埃及记十六15、诗篇七十八24的一般 * 米大示,或「讲论」,耶稣在六章31节中引用了这两段经文。耶稣就像古代的犹太教师一样,用自己的话重述经文,加以解释并演绎,可是他的听众却听不懂。古代的教师有时会讲得很难,藉此从众人当中挑出真正的跟随者来。
六30~31 群众仍然想要他像他们所期待的新摩西一般──在属地的、政治的层面行事。许多犹太人期望在未来的世界里,吗哪会重新出现。约翰正如古代其他作者一样,用自己的话来重述数据;这里群众引用圣经的方式,彷佛是 * 拉比在辩论中的用法(出十六4、15;参:诗七十八24;约翰似乎知道希伯来文以及希腊文的版本,而且两者都用)。
六32~33 犹太人解经的方式之一是,「不要认为这段经文在说甲,它乃在说乙。」耶稣是说:「真正给你们饼的,不是摩西,而是神。」祂的听众一定会同意;摩西正是用这种说法(出十六4、15;参:申八3)。耶稣就像当日的许多诠释者(参如:* 死海古卷),关心如何将圣经的经文应用到当时的状况中。
六34 祂要讲的意思层次较高,群众无法体会(参四15),因此,祂再进一步解释。古代文学(* 斐罗、* 拉比、小说等等)常用对手或配角的无知,来衬托出整个论证。
六35~40 犹太解经家常用吗哪作为属灵的粮食、神的 * 律法,或妥拉/智慧/神的道之象征。在「末日」,就是主的日子,当神改变世界,开始祂永恒的 * 国度之时,死人会复活,得 * 永生。
六41~43 他们又从错误的层次来听祂的话,其实祂已经清楚指明,祂是指 * 永生,而不是实际的饼。他们的「埋怨」很像以色列人在旷野对第一位摩西的态度。
六44~46 大部分犹太人既相信人的决定,也相信神的主权。这里的论点强调,凡与父有关系的人便会认识耶稣;凡不认识祂的人,也不会认识父。
六47~51 耶稣将新旧吗哪作对比,正符合优良的 * 米大示方式,是犹太教的优秀诠释者会用的方法。
六52 他们又按字面来解释祂的话。犹太人有许多食物不可以吃,而所有希腊罗马境内的人都禁绝食人肉(据报导,有些极堕落的宗教和野蛮人偶尔会吃人肉)。罗马人后来误会了基督徒在主餐时所用的词汇:「吃主的身体,喝主的血」,在外人听来,这很像食人肉,因此造成对 * 教会更大的逼迫。
六53 逾越节羊羔的肉是要吃的(出十二8),但是羊羔的(或任何动物的)血却不可以喝(利十七10~11)。不过,若诠释者够细心,便会想起「葡萄的血」意指酒(创四十九11),这乃是逾越节筵席不可少的。
六54~59 按字面来看(食人肉、喝人血),若听从耶稣的话,应当会遭到审判,而不是得救;因此他们觉得很困惑。
六60~71
忍耐到底与背道
六60~61 *
门徒的埋怨让人想起以色列人在旷野如何对待摩西。「跌倒」是很常用的比喻说法,指犯罪或背离。
六62 耶稣在此可能是在用犹太人标准的「更何况」式论证法:如果你们不能接受十字架的信息,那岂不就更难接受我将 * 复活,又回到父那里去?
六63 耶稣在此提供了解释前面那段话的要诀:祂不是在讲字面的意思,彷佛要他们真的来吃祂的肉;祂乃是在讲祂要赐下的 * 圣灵。许多犹太诠释者都善用比方;但跟随祂的人却仍然不了解祂的意思(六66)。
六64~65 有关耶稣的知识,见二章23~25节。
六66 约翰将这些 * 门徒的离开解释为背道,而犹太教认为,这是最可恶的罪之一。
六67~71 就连祂最亲近的跟随者之中,也有一名叛徒。耶稣曾遭到背叛,这事必能鼓励约翰的读者,因为他们在自己的教会里也经历到有人背叛(参约翰一书导论中对背景的探讨)。
七1~9
耶稣弟弟们的不信
七1 在耶稣的日子,加利利和犹太地为不同的辖地(分别属于安提帕和罗马巡抚),因此若某地遇到麻烦,最安全的办法是留在另一地。在约翰的日子,这两地在宗教上似乎日趋不同,加利利为基督徒较集中的地区,而 * 拉比的活动则在犹太地得到较大的支持。
七2 圣殿节是犹太历中三个最重要的节期之一,在耶路撒冷有八天的庆祝。罗马与帕提亚(译注:西亚一古国)境内的犹太朝圣者都会来到这里。男人会住搭在屋顶上或其他地方的帐棚里,以记念当年他们在旷野住帐棚时,神对祂百姓的信实(妇女和孩子不需要住在帐棚里)。这个节期以欢乐的庆典著称。
七3~4 从古代一般的政治理论而言,耶稣弟兄的建议是正确的;他们或许对耶路撒冷的官府会反对之事,并不了解。大部分教师都在大众当中施教。坦诚或公开的讲论(4节)被视为是美德,秘密的行动则被视为诡诈。
七5 可是耶稣的弟兄对祂的使命并没有真正的信心;他们的不信可以鼓励约翰的读者,因为他们也必须面对家人不信的问题。
七6~9 敬虔的犹太人住在像加利利这么近的地方,一定会上去过节。很可能耶稣与祂的大家庭(* 约瑟夫提到,整个镇的人都会一起去)常一同前去。问题不是祂是否会去,而是祂最初想要「暗暗的」去,祂不想在时候未满就先被处决(参七6与二4)。
七10~36
分裂的看法
七10 希腊罗马的传记作者常喜欢描述主角的外貌,或是阿谀奉承,或是照实描述。福音书的作者竟没有一位这样做,这意味着耶稣的相貌可能相当平常,可以混在群众中,不为人察觉。或许他黑发微卷,皮肤褐色,身高五呎出头──不像西方教会中所流传类似亚利安人的画像。
* 杜林寿衣,所谓耶稣的裹尸布,由其上的痕迹看来,尸身较高,像希伯来英雄故事的模样──塞缪尔记上九2。但它的真实性受到质疑。在* 散居时期,犹太人的男子与希腊人和罗马人一样,一般都刮胡子,但是这段时期有些钱币上铸有留胡子、长发披肩的巴勒斯坦男人。
七11~12 「将群众带偏的人」(参 NASB)或「欺骗百姓的人」(参 NIV、NRSV)乃是很严重的控诉,指带领其他犹太人去拜偶像或叛道。申命记十三章说,要将这样的人处死,有些 * 拉比甚至觉得,这种人不应该给予机会 * 悔改,否则恐怕跟随他们的人被消灭了,而他们反而得到赦免。有些第二世纪的犹太文献便指控耶稣犯了这项罪。
七13 这里的「犹太人」显然是指耶路撒冷的官府,在约翰的日子,则相当于一些领袖,他们不仅压制犹太基督徒,对犹太教内持其他观点的人也都加以打压。
七14 教导通常是在大众当中进行,包括在圣殿的院内。那里会有大批群众来听著名的教师讲话。
七15 在希腊罗马世界,大部分的孩子连接受基本教育的经费都没有。但是巴勒斯坦的犹太孩子,除了最穷的家庭(木匠的家并不在内)之外,都能学会如何阅读并背诵圣经,尽管不是每个人都会写。这里的问题并非耶稣是否为文盲(祂并不是),而是祂从未正式跟一位有学问的教师研习过圣经,可是祂的解释和其他的专家一样好,却没有引用从前学者的意见。
七16~17 犹太教育的标准方式之一,是边做边学,包括模仿自己的老师。(有时这一点甚至被强调得太过分。据说有位 * 门徒竟躲在* 拉比的床底下,想要学怎样行好合之礼。当拉比把他逮住时,却没有称赞这个门徒如此的好学精神。)
七18~19 按规定,假先知应当被处死;可是像摩西的先知却是应当跟从的(申十八9~22)。
七20 一般而言,被鬼附的人动作总像疯子;由此处看来,或许群众认为耶稣是妄想狂。可是这个指控亦能暗示,有人怀疑祂是假先知(七12):假先知通常会与邪灵有来往(不少异教的术士便自称有灵在引导他们)。假先知的刑罚乃是处死。
* 约瑟夫讲到,在这个时期有一位真的先知(但他没有将他贴上「先知」的标签),却被人视为疯子和被鬼附的人;福音书则提到另一个人亦是如此(施洗约翰,太十一18)。
七21~24 耶稣要群众作前后一致的推论(在犹太人的教导中,合理而公平的判断非常重要):既然在安息日可以行割礼(带来伤口),祂在安息日以神迹医治人,有什么错?
第一世纪末有位 * 拉比也提出类似的论点:若在第八天行割礼的律超过安息日的律(的确如此),那么,拯救一个人的生命也应该更为重要(一般人亦会同意)。而节期时的一些动作(如:杀逾越节的羊羔,在圣殿节时挥舞棕树枝),也超过安息日的律。
七25~27 有些学者指出,后期资料里证实有一种传统说法,即,* 弥赛亚在出现之前会先隐藏一段时间,因此没有人会知道祂从那里来(参九29的反讽)。
七28~29 耶稣宣称,祂「从那里来」很明显:祂是由父所「差来」的。这个说法的意思是,祂是得到授权的使者,为父的全权代表。
七30~31 按犹太教大部分的说法,弥赛亚并不是位行神迹的人,祂只会在要见证自己是先知以带领百姓时,才会展现类似新摩西所行的神迹。
七32 在耶稣的日子,一般而言* 法利赛人并没有权力逮捕任何人,然而祭司长却有权;可是约翰乃是在用当日读者的词汇。主后七十年之后,犹太基督徒在巴勒斯坦所遇到最大的反对势力,乃是法利赛人。差役是圣殿里利未族的守卫。
七33~36 约翰又用到误解的主题:如果犹太官府对耶稣的误解这么大,他们怎能自称对圣经有正确的了解?「大分散」(NASB,和合本:散住)是指散居在希腊世界中的犹太人;耶稣的听众怀疑,祂可能会利用外国的犹太人作基地,来向 * 外邦人发展──这些人亦是他们要作见证的对象。(从使徒行传可以看出,这种传播的方式已经用上了。)
七37~39
活水的江河
七37 圣殿节(七2)的「末日」可能指第八天。因为,节期的头七天,祭司都要列队,从西罗亚池来到圣殿,并在祭坛前将水倒出来。前来过节的朝圣者会观看这项仪式,因此全罗马的犹太人都会知道;甚至在他们带回去当纪念品的瓶子上,也会画上这事。
七38 在节期中,公开读的圣经包括先知书里强调这节期的一段经文,撒迦利亚书十四章,这一章会与以西结书四十七章一起来解释。这些经文合在一起,教导说,活水将从圣殿(在犹太人的教导里,圣殿的奠基石即是地的中心)流出,将生命带给全地。取水的仪式(七37)(原来的意思是保证得雨)乃是指向这个盼望。
由于第38节的水乃是流入信徒,而不是从信徒流出(39节),七章37~38节重新标点后可以读为:「若有人口渴,让他到我这里来;凡相信我的,都可以喝。正如经上所说,……」(原来的经文并没有标点。)如此一来,第38节便是声明,耶稣应验了节期之日所读的经文,他是新圣殿的奠基石,是生命活水的泉源(参十九34;启二十二1)。
七39 大部分犹太教不相信当日 * 圣灵会有先知式的工作,但是他们都期待,在* 弥赛亚时代或来世,圣灵会充沛地浇灌下来。在犹太人的文献中,水通常象征妥拉(* 律法)或智慧,但约翰按 * 旧约的先例,将它用来指圣灵(赛四十四3;结三十六24~27;珥二28)。
七40~52
分裂加深
七40 「那先知」是指「像摩西的先知」(见六14~15的注释),他出现的时候,神也要在旷野赐下活水。
七41~44 有些人和七章27节那些人的说法不同,他们引用经文,指出 * 弥赛亚会出现在那里,依据为弥迦书五2;至于弥赛亚是戴维的后裔,则毫无异议。虽然约翰福音没有耶稣出生的 * 故事,但是从马太福音、路加福音,以及第二世纪初已广为流传的基督徒传统(写给受哈德良审讯的异教徒)等一致的说法来看,约翰的读者必定知道基督生于伯利恒。因此他们会认为,这里反对耶稣的人相当无知。
七45~46 古人非常尊重富智慧又有力量的讲话;在那个时代,听人演说就像是听一场好戏,同时又能学习(在物质发达的社会,前一项功能已经多半被电视所取代)。圣殿的差役可能在殿里听过许多教师讲话,可是他们对这一位印象格外深刻。
七47 「迷惑人的」,参七章12节的注释。
七48 * 法利赛人在这事上显然错了(参三1~2)。约翰是用反讽法──古代文学常用的技巧──来强调他的重点:耶稣的敌人思想封闭,又冥顽不灵。
七49 训练有素的 * 拉比常瞧不起「草地人」('amme ha'aretz),就是不理会拉比如何解释 * 律法的老百姓。许多文献都显示,法利赛人和这种人互不友好(如:亚基巴声明,在成为拉比之前,他是一名 'amme ha'aretz,会想揍拉比)。
今天受过高等教育的菁英份子也多少会有类似的心态;不过拉比的理由为,如果不知道律法,就无法活出律法,而他们不认为「草地人」会知道律法。
七50~51 这些人对不明白律法的人既存这样的态度(七49),约翰在此的反讽意味(参七48的注释)便很明显:尼哥底母要他们根据基本的法律步骤来行,这是摩西和所有犹太解经家都接受的步骤。
七52 这个响应反应出地域的偏见,而不是真对圣经有认识:由列王纪下十四25可看出他们是错的。后期 * 拉比承认,加利利的每个支派都曾出过先知。
八1~八11
行淫时被捉拿的妇女
这一段所有最早的抄本都没有,一般皆同意,这是后来才加入第四福音书的。许多学者认为,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,不过,在解释时不能放入上下文来看。
八1 耶稣到橄榄山过夜,参十八章1~2节;路加福音二十二39;亦参:马可福音十一1、11。
八2 教师常会在圣殿的院中教导;参七章14节。
八3 约翰只注意「* 法利赛人」和祭司长,他从来没有提到「文士」,其他几卷福音书则较常提及;文士就等于 * 律法的教师。
八4~5 按照律法的要求,这名妇女应当被处死,但除了冒犯圣殿的人之外,罗马人不容许犹太法庭有处死的权力。因此,犹太领袖想要测试,耶稣是会不遵守律法(如此便得罪了跟随祂的爱国犹太群众),还是会顶撞罗马政府(如此他们便可以向罗马人控告他)。
八6~8 神以祂的指头写下十诫(出三十一18;申九10);或许耶稣在写 * 七十士译本的出埃及记二十章所记第十诫的第一行:「不可贪恋人的妻子」。这段经文可以将他们都列在犯奸淫的罪之内(太五28)。这个建议最多只是揣测,至于耶稣究竟用指头在写什么字,我们一点线索也没有;或许另一个最合理的可能为,他只是消磨时间,等他们全都走掉。
见证人通常是第一个掷石头的人,但若有人作假见证,他将受到与他想陷害之人同样的刑罚(申十七7,十九19)。
八9~11 犹太人老生常谈的教导是:即使是最敬虔的人也会犯罪。神有能力审判或赦罪。
八12~29
接受光的见证
八章1~11节既然很可能不属于原著,八章12节至十章21节便仍然是圣殿节最后一天发生的事(七2、37)。
八12 犹太文学中,「世界的光」用得很广泛,包括指以色列、耶路撒冷、列祖、* 弥赛亚、神、著名的拉比、律法(参一4~5)等;但它总是指某件非常重要的东西。圣殿节最精采的庆典之一,便是用火炬照亮全城;这个节期和修殿节(十22)都以灯光的明亮著称。耶稣将祂的光提供给全世界,给万国的人,可能暗指以赛亚书四十二6。在黑暗里走(参:约九4,十一9)是很常见的比方,指跌倒(赛五十九10;耶十三16)、偏离正路(耶十八15;玛二8),或被毁(诗二十七2;耶二十11)。
八13~18 摩西的律法要求,一个案件的成立,至少要有两名证人(申十九15;参十七6),后期犹太人的解释,要求更加严格;耶稣采用犹太人标准的「更何况」论证法:如果两个人的见证便算有效,更何况「父」与「子」的见证?
犹太人讲 * 律法是「神的律法」或「我们的律法」;* 拉比只有对异教徒和异端份子才会说「你们的律法」(八17)。在约翰福音里(它认为耶稣乃是律法的成全),这种说法则具反讽性;参:导论中的「犹太人」。
八19~20 他们的响应为(19节):若是证人,就必须在法庭出席,而他们的埋怨为,他们无法听到神的声音。耶稣的回答为:我知道;这便是问题所在。
「库房」(20节)在妇女院的旁边,节期之时,在妇女院举行点灯仪式(八12),整晚都有人在跳舞。库房本身可能是用来存放东西的,不过八章20节可以解释为「靠近库房」。
八21~22 大部分的犹太祭司都不赞同自杀;可见他们不认为耶稣是十分敬虔的人。不过约翰在此又用了反讽:耶稣的确是透过十架之死而回到父那里去。
八23 上头(神的境界)和下头(必朽之人所住的地方),这样的对比在犹太 * 启示文学中很常见,听众应该听得懂──如果他们能敞开胸怀来听祂的话。
八24~25 死在罪中是很严重的事,因为人一死,就失去了最后 * 悔改的机会(参:结十八21~32)。(因此,犹太教师会劝勉被处死的人要承认他们的罪,并相信死能赎清一切的罪。)耶稣同意,人必须悔改,但是坚持,真正的悔改必须包括相信祂在内。
八26~27 根据犹太人的律法,代理人必须准确地代表差遣者,只要能如此,他便可以运用差遣者所有的权柄。
八28~29 「举起」(参三14,十二32)是取自 * 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五十二13──其上下文是指钉十字架(赛五十二14~五十三12)。
八30~47
祖宗之辩
八30~31 虽然耶稣的听众开始时相信祂,但到听完整段话之后,却几乎要把他杀死(八59;参:出四31,五21)。约翰的读者思想这段记载,便会得到鼓励,因为他们的主也面对过和他们同样的遭遇;他们 * 教会的一些会友也变节了,开始出卖基督徒,使他们受逼迫(参六67~71及约翰一书的注释)。
八32 希腊人对真理的观念强调真实(reality);* 旧约译为「真理」的字,则较注重正直,或忠于自己的话语与人格。犹太人的思想把神视为真理,因此耶稣的听众应该发现,按犹太人的领会,祂乃是特别指神的真理。
八33 虽然与耶稣对谈的这些人从未作过奴隶,但他们提到亚伯拉罕,显然他们明白耶稣所指的是整个犹太人。犹太教师通常承认,他们的民族至少受过四个王朝的统治:巴比伦、波斯、希腊和罗马。但是许多教师相信,这些王朝只是神的仆人,而祂最终会粉碎所有其他国家的轭(这种信念的极端形式,导致主后六十六至七十年的反叛)。他们教导说,其他的国家受到守护天使和星星的管理,但以色列则是由神亲自管理。
八34 哲学家常用「自由」来指脱离错误的思想,或脱离挂虑;犹太人讲自由,则是指脱离罪。犹太教师相信,由于以色列人有 * 律法,他们便不像 * 外邦人那样受邪恶的欲念辖制,以致犯各样的罪。
八35 旧约的律法规定,以色列的奴隶在某些年之后必须给予自由;按外邦的律法,奴隶可以得自由,或被卖给其他的人;而儿子则永远是家中的一份子。耶稣在此也可能另有所指:「家」(这个字可以指「家中的人」、「家庭」,或「家」)可以与神的家──圣殿(二16)──构成文字游戏;惟有「儿子」才能在其中永远有份(结四十六16~17;亦参:赛五十六5)。
八36~37 在一般犹太人的信仰中,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得救的保证,只有最坏的人例外;在他里面,以色列是蒙拣选的,注定会得救。
八38~39 「父」可以指「祖先」,按此角度而言,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父(37节,虽然大部分人的祖先中,都有一些 * 外邦归信的人)。不过,就象征来说,父乃是被模仿的对象,这人可能是教师,或某人所仿效的人,诸如属灵的前辈。
八40 亚伯拉罕乃是犹太人敬虔、好客的最佳榜样,犹太人的典籍都称赞他接待神改装的使者一事,记在创世记十八章。
八41 若说某人有一个父亲是律法,又有一个父亲是出于肉体,就等于暗示那人的母亲犯了奸淫。对谈的人发觉有此隐意,便坚持他们谱系的纯正:「亚伯拉罕的儿子」在犹太文学里便等于「神的儿子」(参如:出四22),因为神已经接纳了亚伯拉罕的后裔为子嗣。有些学者认为,这里暗指后期 * 拉比对耶稣的指控,即祂的母亲并不是童贞女,而是从一名罗马士兵生下了祂,不过这一点在这场辩论中并不明显。
八42~47 魔鬼是头一个杀人(参八37、40)、又抗拒真理者(参八32),这是无可否认的。犹太典籍强调,就是因为牠的谎言,才导致亚当之死(参:创三)。由于耶稣的对谈者想要杀祂,又拒绝祂的真理,他们的行为显示出谁才是他们真正的父;问题不在祖籍,而在灵性。
八48~59
比亚伯拉罕更大
八48 耶稣与 * 撒玛利亚人的亲善关系(四40),不会让耶路撒冷的人对祂产生好感,不过祂的听众可能并不晓得那件事。这里的指控,原因显然是类似的神学:撒玛利亚人污辱了圣殿,并且挑战犹太人自认是亚伯拉罕惟一后人的立场(参四12的注释)。被鬼附的指控(十20亦然),是向祂先知的资格挑战(参七20的注释)。因此,这场讨论至此已充满敌意。此处也反映出约翰的反讽笔法:惟有撒玛利亚人(四9)和彼拉多(十八35)承认耶稣是犹太人。
八49~50 根据犹太的律法,拒绝一个人的代表,就等于羞辱,并拒绝差他的人。
八51~53 大部分犹太人(除了* 撒都该人之外)都会同意,亚伯拉罕和众先知在灵里与神一同活着;但是耶稣在这里的对头则把它所提有关死的话,当作字面来解释,指肉身的死。(有一部犹太典籍说,亚伯拉罕不想死,神还作了特别的安排,他才降服。)
八54~55 「他是我们的神」是 * 旧约立约的基本信仰告白(如:出六7;利二十六12;代上十七22;耶三十一33;结三十六28);凡是信守约的人──就是真正遵行神律法的人,旧约称他们为「认识」神的人(如:耶九24,三十一31~34;何二20)。
八56 犹太典籍强调,亚伯拉罕曾得启示,知道未来将有哪些国家压迫以色列,而其后将有 * 弥赛亚时代临到。
八57~58 某些公职要求人至少达五十岁。
如果耶稣只是要表达,祂在亚伯拉罕之前就已经存在,祂应该会说:「在有(was,过去式)亚伯拉罕之前,就有了(was,过去式)我。」但,「我是(I am,译注:此处的原文)」乃是神的一种称号(出三14),这便意谓耶稣不仅是说祂在亚伯拉罕之前已经存在。这个神的称号,对来过节的耶稣之听众可能很熟悉:据说在圣殿节时,祭司必须念以赛亚书中神的话:「我是主,我是祂」(赛四十三10、13)。(不过,这个说法是否早到可以成为第四福音书的背景,还不确定。)
八59 耶稣的听众不会没有听懂祂在八章58节的意思,他们认为那是亵渎(若只是自称为 * 弥赛亚,虽然会被视为不合法,但还不致被认为是亵渎;他们知道祂是在自称为神)。可是他们对耶稣的反应,却使祂与从前的伟人并列(出十七4;民十四10;撒上三十6)。圣殿是用巨大的石头盖成,不是一般人可以拿来丢的;可是在耶稣的时代,建筑正在进行,人们很容易找到可以丢的东西,如 * 约瑟夫所记,后来 * 奋锐党人便在圣殿如此行,还有一群人在一个 * 会堂如此行。
神曾经在类似的情况下将祂的仆人隐藏起来(耶三十六26);此处耶稣把自己隐藏起来。描绘耶稣离开圣殿的说法,正像以迦博:神的荣耀离开了(结十~十一);神因为以色列犯罪而离去,是后期犹太文献的重要主题。
九1~12
医治瞎子
九1 瞎子是靠大众施舍维生,而最佳的场所便是靠近圣殿的地方,因为经过的人多,而且人在那里也较愿意施舍(参:徒三2)。* 门徒是在离开圣殿一带的时候(八59)看见这个瞎子。
九2 犹太教师相信,苦难,包括瞎眼,常是由于犯罪而来;有人会因父母的罪而受苦,甚至母亲或胎儿在怀孕的时期犯罪,也会让人受苦。
九3~5 耶稣用一个很常见的比喻:没有人(除了晚上守夜的人和牧羊人)在晚上工作(4节);有关世上的光,见八章12节的注释。
九6 在异教的圈子里,有时会用唾液来治病,因此在一般人的心目中,唾液自然代表医治的工具。但是更多人会认为,吐唾液是很粗鄙的举动,而如果那个人知道放在自己眼睛上的是什么,必定会感到浑身不自在。
九7 「西罗亚」的意思是否为「奉差遣」,并不明确,不过希腊教师和犹太教师,自 * 斐罗直到 * 拉比,都常用文字游戏作为论证,而这些文字游戏的依据常是不着边际的字源。
虽然西罗亚是供水之处,也是替归信犹太教的人* 施洗之处,但在此却有更直接的含义。当时可能还是圣殿节的最后一天(七2、37),西罗亚的水乃是这个节期所使用的圣水(参七37~38的注释)。在此耶稣乃是用仪式之水(参二6,三5),可是它所以有效,乃是因这人是「奉差遣的」。
九8~12 凡生来瞎眼的(九1),没有听说有人能复明(九32)──至少若没有奇迹出现,是不可能的。因洗而得医治,参:列王纪下五10~14。
西罗亚池
_
九13~23
质问见证人
九章12~31节的钥字是「知道」:每个人都重复声明他们所知道的和不知道的。* 法利赛人,他们应该知道律法,但却显为一无所知;得医治的人只知道耶稣,但却经历到神,连质问他的专家也无法驳斥他。
九13 在主后七十年之前,地方上的审判者是当地的诸长老(在某些地方,如 * 爱色尼人,则由祭司担任);但是在主后七十年之后的巴勒斯坦,这个角色逐渐由 * 法利赛人的教师担任。约翰既在九十年左右写作,便用当日的词汇来向读者表达他的意思,他们当中许多人曾被自己的 * 会堂逼迫,甚至被逐出(参九24~34的注释)。
九14~16 这是法利赛人对安息日的问题很自然的响应(五9~12;见:可二23~三6的注释)。捏制是安息日不可行的三十九类事之一。在耶稣的日子,法利赛人对许多事的看法并不一致,到了第一世纪末,就是约翰写作的时候,他们的争论仍旧没有解决。
九17 「先知」的头衔虽不够准确,但倒具正面意义(参四19、44,六14,七40)。
九18~21 这位瞎子可能晚上睡在父母家里,白天到外面去乞讨,不过这里没有清楚记载。犹太领袖去问他父母的原因,是要查明究竟他是否生来就是瞎眼的,因为只有他们知道。希腊人和犹太人的法庭都可以勉强人违背自己的意愿来作见证。犹太男孩年过十三,就必须为自己是否遵守律法负责(这一点在后期的 * 拉比文献里尤其明确,不过这段时期已经有成年礼的仪式,或许也隐含此义)。
九22~23 *
法利赛人的律法严格规定,必须反复而公平地质询见证人,不可有偏见;由此看来,这些审问者已经违背了法利赛人的伦理规范。赶出会堂是 * 会堂团体所执行最严厉的管教方式之一,平时很少有这种状况,因此在耶稣的时候显得格外苛刻。
九24~34
被赶出的门徒
约翰的读者曾面对被 * 会堂赶出来的危险,或事实(约十六2;参十二42~43)。这个人的忠诚(与五章14~16节那人的背叛成对比)可以鼓励他们继续向主尽忠。
九24 「把荣耀归给神」可能是起誓的话,或承认信仰的话,要求所作的见证属实(参:书七19)。
九25~27 在犹太律法中,仔细盘查很重要。
九28 * 拉比称研读圣经的人为 * 摩西的门徒;* 斐罗常提到自己是摩西的学生。不过,约翰的重点为,这些审问者乃是错的(五45)。
九29~30 审问者承认,他们不知道耶稣是从哪里来的。凡是受到指控,引百姓走偏路的人,常会受到调查,看他们的出生情况为何,以判断这位误导者是否为非婚生子;如果此处有一点这种意思,审问者便是没有调查清楚。
九31 这个看法反映出犹太式的敬虔思想:人人都知道,神垂听虔诚人的祈祷,但不理会不敬虔之人(参:诗三十四15;箴十五8、29,二十一27,二十八9)。这是这位被医治者的论点最重要的前提。
九32~33 这里的论证(九31)次要的前提为,所行的神迹非常奇妙;结论为,耶稣是位义人。三段论法(即从两则为人接受的前提导出结论)是古代常见的论证法之一。
一般认为,生来就瞎眼的情形很难医治;有一个异教医治之神庙曾声称,这类稀罕的医治在那里出现(如:空的眼球得着眼珠),这成为该神明被人大大称颂的理由。(这个人说,「从创世以来」,是一种强调语;在* 外邦世界有几次这类的医治声明,但他可能不知道。)
九34 后期 * 拉比强调,要谦卑受教,可是尽管他在九章31~33节提出了合理的犹太式论证,当局仍将这个人逐出,理由是他生在罪中──但读者知道这并非实情(九2~3)。这个时期如何正式将人赶出会堂,并不清楚,但是他一定被禁止参加地方上的宗教活动(参九22~23的注释)。
九35~41
能看见的与瞎眼的
九35~38 那被治好的人就像约翰的犹太基督徒读者──有信心;与反对他们的人截然不同。
九39~41 将肉身与灵性的瞎眼倒过来,是先知常用的主题(如:赛四十二16~19;耶五21);那些宗教领袖自以为灵里绝不会瞎眼,但反倒是瞎得最厉害的人。
十1~18
牧人、羊,和强盗
圣经原来的经文没有分章;这一段是耶稣继续在对九章41节的
* 法利赛人讲话。其根据是 * 旧约的意象,神好像以色列的牧者(创四十八15,四十九24;诗二十三1,二十八9,七十七20,七十八71;赛四十11;结三十四11~31),以色列好像祂的羊群(诗七十四1,七十八52,七十九13,一○○3),而滥用权力或不忠心的宗教领袖就像摧毁祂羊群的人(耶二十三1~2;结三十四)。忠心的牧人(耶三15)则包括摩西、戴维(撒下五2;诗七十八71~72),和如同戴维的 * 弥赛亚(弥五4)。
十1~2 在寒冷的冬天,晚上羊群会被放在羊圈里;羊圈通常有石墙,上面以荆棘围绕。(这个节期很靠近冬天。)犹太律法区分贼与强盗:前者是溜进来,后者则常住在旷野,攻击经过的人。无论是哪一种敌人,牧人总是要提防羊的失落。
十3~4 在旧约里,以色列若顺服* 律法和透过神的先知所传讲的信息,就是「听神的声音」。凡是真正属祂的羊──与神具立约关系的人──都认识祂(参十14~15的注释)。(约翰的读者是透过 * 圣灵听从祂,但大部分犹太教人士不相信在他们的时代可能如此;参十六13~15。)
牧羊人习惯上是按羊的名字认识牠。在旧约里,神会直接「题名」来召祂所宝贵、所亲密的仆人(出三十三12、17;参:赛四十三1)。
十5 按此处的上下文,陌生人就是贼和强盗(1节)──法利赛人,就是带羊走偏的人(九40~41)。把约翰的犹太基督徒读者赶出 * 会堂的领袖,自称是真正的牧人,但当约翰的听众听见这段话,必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。
十6~9 羊去草场和回来时,都要从羊圈里领「进」领「出」(民二十七17;撒下五2)。有些学者引用现代一个例子,牧人会睡在羊圈的入口,这入口既成了牧人,也成为门,可是耶稣可能是将这两个比方互换着用,因为祂能满足的角色不只一个;祂正像神在旧约里面一样,是以色列的牧人,但祂也是通往父的那条路。
十10~11 贼(按上下文是指不忠心的领袖;参5节)做事是为自己的好处,并不顾念羊群(饥饿的贼可能偷羊去吃);牧人为了保护羊群不被动物和贼夺去,甚至会牺牲生命。* 法利赛人认为牧羊人属于不洁净的行业,官府藐视他们,视之为粗鄙的低层工人;因此耶稣的对头不会把自己与故事中的主角认同。
「生命」是「永生」的简写,按犹太人的说法即来世的生命;耶稣现在就提供人与祂建立这样的关系。参三章16节的注释。
十12~13 雇工人不必为野兽的攻击负责(出二十二13),他们工作是为赚工资,不是因为羊属于他们。让神的羊分散各处的宗教领袖,不是祂真正的代表或代理人,因为他们并不关心祂所关心的(耶二十三1;结三十四6)。
十14~15 旧约常用「认识」神来描述以色列和神之间立约的关系,这个词汇意谓和祂有亲密的关系,并且顺服祂(如:耶三十一34;何六6)。见:约翰福音十3~4和十六13~15。
十16~18 将羊群召聚在一起的意象,按旧约的词汇而言,是指将以色列四散到各国的羊群集中起来(参:结三十七21~24;弥二12)。末时以色列的聚集乃是古代犹太教的基本盼望之一,许多著作和祷告都反映出这一点。可是耶稣在此可能是指 * 外邦人。
十19~21 犹太人又为耶稣的身分起了争议(亦参七43,九16),在约翰写作的日子,也有这样的情形。有关被鬼附的指控,请参七章20节的注释。
十22~42
修殿节在圣殿中
十22 修殿节(Hanukkah)并不是必须前来朝圣的节期,不过那八天在圣殿的烛光庆典非常之美,许多住在加利利附近的虔诚犹太人会在这时来到耶路撒冷。它是紧随在圣殿节(七1~十21)之后的下一个节期。
十23 圣殿的四围都有柱廊;南边的王室柱廊有四排柱子。所罗门廊是在殿的东边,有两排柱廊(西边和北边也相同)。南边的柱廊被称为所罗门的廊子,因为大家以为其中含有所罗门圣殿的遗迹。希腊式的公共建筑常有这类柱廊,历代以来那都是公开演讲和讨论的好地方。耶路撒冷的冬天相当冷,所以人们比较喜欢在柱列下行走。
十24 见八章25节;亦参马可福音导论所探讨的 * 弥赛亚秘密。这些犹太人不是误会了祂的声明,就是想利用它来指控祂煽动暴乱〈参十八29~35〉。
十25~27 有关听耶稣的声音,参十章3~4节。
十28~29 牧人若想保护羊群,不被贼人或野兽伤害,就要准备付很大的代价(十12、15),这亦是忠心的代价(耶二十三4)。
十30 耶稣讲到祂与父原为一,祂的听众或许会想到以色列和神之间的关系,但祂的意思绝不只限于此,因为祂的讲法非常独特;祂乃是在申明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告白:神是独一的(申六4)。耶稣若说自己与神为一(虽然与祂不同),就等于在说自己具有神性。
十31~33 参五章18节,八章59节;正像在其他地方,耶稣的对头虽不能理解细节上的差异,但他们却了解祂乃是在自称为神。
十34 有关「你们的 * 律法」,参八章17节。诗篇八十二6的上下文是指极有权力的人,可能为地上的君王,他们彷佛神的天庭;这些王自认为自己具神性,但他们却要如凡人一样死去。不过,在犹太人的传统里,这一节有时却被断章取义,指以色列,因他们为接受神律法之民,耶稣显然知道这种看法。
十35~36 耶稣的回答乃是用犹太人标准的「更何况」论证:如果(正如你们的理解)以色列可以广义地被称为「神」(译注:小写,复数),那你们怎能在还没有了解我的意思之前,就反对我说我是神的儿子?
许多注释家主张,耶稣被「圣化」或被分别出来,受托付所要从事的使命(亦参十七17),可能与修殿节,或「献殿节」(十22)的背景有关。修殿节是纪念主前第二世纪 * 马喀比时代,将耶路撒冷的圣殿圣别出来,重新奉献,分别为圣(再度成圣)。
十37~38 犹太传统强调正确的动机,但是也容许人存不完全的动机来顺服诫命,他们认为这比不顺服还要好一些。
十39~42 「约但河外」应该是指比利亚,在耶稣的时代它也像加利利一样,属于希律安提帕的辖区,完全不在耶路撒冷领袖的管治之下。
十一1~16
宣布拉撒路的病情
十一1 伯大尼很靠近耶路撒冷(18节);马可福音强调耶稣在加利利的事工,所以省略了这个神迹,而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也都如此。
十一2~5 在犹太教里,去拜访病人,为他们祷告,是敬虔的义务,可是耶稣素来以医治人著称,这无疑是他们打发人去向他报告拉撒路生病的原因。通知他等于是很有礼貌的请求他(参二3)。
十一6 从耶稣所在的地方到伯大尼要走很远的路,可是拉撒路已经死了──或许差人到耶稣那里的时候就死了(十一14、17);单向要走一天,差不多二十哩多一点。有关暂时不回应以测试信心的事,参二章4节。
十一7~8 耶路撒冷的祭司在加利利颇受尊敬,而在犹太地的权力和影响则更大;加利利的统治者安提帕不允许人在他的辖地直接干预。(在约翰的日子,* 法利赛人的势力已经在犹太地扎稳,他们在那里的影响力一定超过在加利利。)
十一9~10 行在黑暗中而跌倒,参八章12节的注释。
十一11~16 * 门徒又是从字面来解释耶稣的话(12节)──虽然在犹太典籍和古代世界中,「睡觉」乃是常用来讲死的比方(希腊神话甚至将睡觉与死亡描写为双胞胎)。其实,耶稣让拉撒路(和其他人)得生命,是要以自己的死作代价;而这些门徒虽然不明白,却已准备与他同死(16节)。门徒固然会敬爱老师,但委身到这样的地步,还很少见;一般而言,犹太人只强调为神和祂的 * 律法而死。
十一17~37
安慰吊丧的人
十一17~19 敬虔的犹太人在亲属的家人过世时,有义务立刻去拜访丧家,并安慰他们。在葬礼之后,邻居也会供应第一顿饮食。拉撒路应该在死的当天就埋葬了。
十一20 在近亲过世并埋葬后的第一周,是很深的哀恸期,家人会在屋里哀悼,坐在地上,而亲友会来拜访。这种习俗称为 shivah(代表「七」天),直到今天犹太教仍然实行,对倾泄忧伤很有帮助。哀悼者接下来三周不能修饰,一年内也不能参与一般的娱乐活动。
十一21~24 求安慰的祷告是典型的作法,这可能是第22节的用意。在对话里,马大或许在第22节有意要求她兄弟能复苏,而第24节或许在进一步施压,探测耶稣愿否施恩(王下四16;参四28)。古代近东的人常以这类降低自我的方式向施主求恩,与现代西方较直接的方式(「嗨,可以给我……吗?」)大异其趣。
十一25~27 当时一般犹太人相信,末日时死人会身体复活;* 法利赛人甚至认为,拒绝这教义的人(尤其是 * 撒都该人)会因此被定罪。
十一28~37 一位有名的宗教教师远道而来,实时给予安慰,应当是非常有意义的事;而当地的律法教师和学生,只要有可能,都会尽量参加送葬的行列。希腊和罗马哲学家强调庄重,不受哀悼气氛的影响,保持肃穆;耶稣则用传统犹太人的方式,将忧伤表达出来。
十一38~44
使拉撒路复活
十一38 死人通常葬在洞里;一般是用一块碟形的石头,从一道沟里辊过去,放在坟墓的洞口,防止动物与风雨入侵,也防范偶尔会出现的盗墓人。
十一39 尸体应当是被包裹起来,放在坟墓前堂的地板上;一年之后,家人再回来,收集尸骨,放在盒子里,然后安置在墙上的一个空匣中。经过四天(十一17),尸体应当正在腐化,因为那时已不是冬天(十一55)。无论他们用什么香料来冲淡臭味(参:可十六1的注释),那时必定都已失效。
十一40~42 有关事先的祷告,参:列王纪上十八36。
十一43~44 死人是用很长的布条包裹起来的。这种裹法非常彻底,将四肢直直的绑住,连下巴也绑得很紧,让嘴巴可以密合;脸上的手巾可能有一码见方。这样紧的包扎,若是绑住活人,都很难走路,更不用说是已经死过的人,要从出口走出坟墓;这种困难度更强化了此一神迹的奇妙性。男人不可包裹女尸,但女人可以包裹男尸和女尸;因此,拉撒路可能是由他的姊姊包裹起来。
十一45~57
宗教人士计划除掉耶稣
十一45~46 此处的 * 法利赛人,参七章32节的注释。
十一47~48 法利赛人和祭司长所召集的乃是「* 公会」,这里的意思或许是指以色列的最高法庭,也可能指凡能出席的代表。
他们关心的问题很合理,有历史为证:凡是被视为政治* 弥赛亚的人,都威胁到他们自己的权力和犹太地的稳定,会招来罗马人的干预;罗马人只接受一位王,就是该撒。* 约瑟夫证实了祭司权贵的担心,而在第一世纪,约瑟.该亚法担任大祭司的时间(主后18~36年)比其他人都长,原因之一便是他能为罗马人维持和平。但这也是约翰又一次的反讽(这是古代常见的文学笔法):这是他们的观点,并不是罗马人的看法(十八38,十九12);而他们虽然杀害了耶稣,最后到了主后七十年,罗马人还是照样夺去了他们的圣殿和国家。
十一49 大祭司,就像一些希腊的祭司一样(如:在伊流西斯市),原来是终身职。这个职务从来没有沦为每年重新任命的职务,就像叙利亚或小亚细亚的大部分祭司一样;不过约翰所谓「本年作大祭司」,或许有取笑意味,点出罗马巡抚有权换掉大祭司,或暗示大祭司的腐败亲友可以怎样在这些事中搅局(十八13);也可能他只是指「在我们所讲的那一年之大祭司」,因为事件发生的日期常会用某人的在职时间来表明。
大祭司是 * 公会的主席。让大祭司对同僚说:「你们不知道什么」,又是约翰反讽笔法的缩影。
十一50~53 此处大祭司的话,在听众听来具某个层次的含义,但其中却有另一个意思,对约翰的读者更明显;另有人(希腊人和犹太人皆然)亦相信,被指定作神代表的人,有时会不知不觉中说出预言(讲神的真理)。有些犹太典籍似乎将 * 预言与祭司相连。
为多数人牺牲少数人,在政治上是良策,但在宗教上却非好事:* 约瑟夫提到,亚基帕王二世要他的百姓为和平而放弃为不平的报复;但是犹太教师却说,不可以任凭一个以色列人被强暴或打死,即使结果是所有的人都遭强暴或被处死。
十一54~55 圣殿的院里有无数的池子供仪式的洗涤之用;这一点,亦参二章6节和三章25节。
十一56~57 他们不相信,像耶稣这样一位众人都以为非常敬虔的宗教教师,在这个 * 律法所规定必须来朝圣的最大节期里,竟不会出现──何况他只需要从加利利前来。
十二1~8
马利亚的感恩与从死得生
相关细节,请参:马可福音十四1~11的注释。
十二1~2 一般人吃饭时是「坐着」;而在特别的筵席或宴会上,则是「斜靠」在躺椅上。除非福音书作者只是一贯套用希腊文对餐饮的讲法(希腊人一般便是斜靠),否则耶稣便曾受邀参加许多筵席──而这次可能特别为要尊荣他。早期游走各地的教师常受邀到筵席间讲话,也因此受到食宿的招待。
十二3 此处的「磅」(NASB)或「品脱」(NIV)约为十二盎斯。一玉瓶的容量通常不会超过一盎斯,因此在这里马利亚是非常慷慨。
为重要的客人膏抹头,是一般的习俗,但是主人通常只为他们预备水洗脚。此外,敬虔的犹太人很不喜欢已婚的妇女露出面庞和头发,让别的男人观看;由于此处只提到马利亚的兄弟和姊妹,并没有提到他的丈夫,可能她还未结婚(因此若非很年轻,便是已经守寡,或离异);不过,向一位著名(但单身)的 * 夫子这样行,还是会遭到一些敬虔人的侧目。
十二4~5 有些 * 拉比把该学派的经济大权交给 * 门徒;还有一些团体,如 * 爱色尼人和某些希腊哲学家,采用分享财物的方式。团体的金钱应当是由品德最佳、最值得信赖的人来管理(参十三29);因此犹大的不忠便显得格外可恶。
十二6~7 有关膏抹尸体,请参:马可福音十六1的注释;尸体要先膏抹来清洁,然后再用水来洗。这对马利亚是非常重要的动作;被定罪而处死的犯人,有时在埋葬之前不许人膏抹(但耶稣没有如此;参十九39)。
十二8 耶稣的回答可能暗指申命记十五11,那里要求要赒济穷人,因那地总不缺穷人。因此祂并不是贬低施舍,而是凸显出祂即将面对的死亡;祂必须成为跟随者最重要的委身对象。
十二9~11 约翰的反讽语法:藉耶稣的死得生命的人,必须为此而丧命;见证人成为殉道者。宗教领袖将拉撒路也连带牵扯进来,是更进一步的讽刺。反讽是古代文学常见的技巧。
十二12~22
普世的跟随
十二12~18 请参:马可福音十一8~11的注释。
十二12~13 已经在耶路撒冷的人通常会欢迎抵达的朝圣者,把树枝放在他们经过的路上。棕树枝是在圣殿节使用,但必须从耶利哥带来。自从 * 马喀比时代之后,棕树枝已经成为犹太国族的象征之一,常用来庆贺军事的胜利,也可能在百姓当中掀起政治性 * 弥赛亚的盼望。「和撒那」的意思是「哦,拯救!」;这里以及第9节的第二行都出自诗篇一一八25~26。诗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被称为哈利路诗篇,逾越节的时期经常咏颂,因此这些话每个人都耳熟能详。
十二14~16 军队的英雄应该是骑着马,或站在战车中;耶稣的样式则像非军事性的卑微文官,合乎撒迦利亚书九9的模样。(后期 * 拉比亦认为撒迦利亚书九9是指 * 弥赛亚,因为里面提到王。)
十二17~19 约翰又用反讽笔法(古时常用的写作技巧,今天也常用),让 * 法利赛人自己咒诅自己:「你们是徒劳无益!」他们抱怨说,普世的人都开始跟随耶稣,这句话引出了十二章20节。
十二20 虽然这些人可能是住在东方希腊的犹太人,不过也有可能他们的本族便是希腊人,是敬畏神的人,只是尚未完全归信犹太教,不过他们愿意到耶路撒冷来礼拜(参:徒八27)。在巴勒斯坦、附近的叙利亚和埃及等地,犹太人和希腊人都以互相敌对出名。
十二21~22 腓力是耶稣 * 门徒中惟一用希腊名字的人;他来自伯赛大,可能与 * 外邦人有过贸易上的来往,因为那地靠近以外邦人为主的城市,包括低加波立。第21节的宣称显明,耶稣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到了(23节);他的工作已经开始接触到整个「世界」。
十二23~34
耶稣的死期近了
十二23~27 「时候」,参二章4节;「荣耀」,参一章14节。「得荣耀」和「被举起来」(32节)一样,都是指 * 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五十二13,受苦之仆人的死(赛五十三);早期的基督徒承认,这位仆人便是耶稣。
十二28~30 犹太典籍常探讨从天上来的声音,视之为 * 预言的替代。(细节参:可一11的注释。)在古代犹太人的故事里,神常藉差派天使来回答祷告;对祂的一部分听众而言,天上来的声音比这种方式更戏剧化。(有关群众不断对祂的误会,参三9~10的注释。)
十二31 几乎所有犹太人的经典都说,神掌管全世界,但这些经典也提到,在神的允许下,堕落的天使掌管大部分的世界,并且邪恶天使的首领(等于 * 撒但)统管世界的绝大部分,只有以色列除外。约翰会同意说,终极而言,神永远统管一切;但是此处他提到撒但在人间的权势,也提到现今邪灵的势力已经失败,而犹太教则认为,到 * 国度的时代才会如此。
十二32~33 「举起来」(亦见三14,八28)是暗指以赛亚书五十二13,并明指在十字架上的举起。
十二34 * 旧约预言,* 弥赛亚的统治将是永恒的(赛九6~7;参:撒下七16);* 人子的国度也是如此(但七14)。(尤其在约翰的时期和后来,有些犹太教师不再认为人子与弥赛亚是同一人;至少有位名叫 * 亚基巴的拉比受到同事的谴责,因为他认为,人子就像神一样,会登上属祂的宝座。)
十二35~50
相信与不信
十二35~36 * 死海古卷也将光明(象征善)与黑暗(象征恶)作对比,称义人为「光明之子」,反对他们的人为「黑暗之子」。耶稣的听众很容易就会明白祂的意思。
十二37~38 以赛亚书五十三1和「得荣耀」、「被举起来」所指的经文(五十二13)属于同一段经文。重点为:以色列不相信仆人式的 * 弥赛亚能应验圣经的话。
十二39~41 有关这段经文(赛六10),参马可福音四12的注释。以赛亚书六1~5显然是指以赛亚在异象中看见了神,在荣耀中的万军之耶和华,并领受了这段话,可是约翰解释说,当时神的彰显乃是子──耶稣──的彰显(41节)。
十二42 由于约翰只记下能应用于当时之人的细节,所以显然那时并非所有 * 会堂的领袖对信耶稣的人看法都一致。不过,那些不敌对犹太基督徒的人,却似乎在公共场所对这个问题不发表意见。连反对他们的人当中,都有一些人承认真理,这状况必会鼓励约翰的读者。
十二43 译为「荣耀」(NRSV)或「称赞」(NIV、KJV)的希腊文,也可以译为「名声」或「荣誉」,不过这与耶稣的得荣耀不同(十二23)。古代的道德家常指责过分追求荣耀的人;但是在对地位特别敏感、看重面子和尊严的文化里,荣誉则是上流社会所追求的目标。
十二44~45 犹太文学描述一位拟人化、在世界以先即存在的神的智慧,认为那即是神的形像;其他人(如摩西)可以反映祂的荣耀,但耶稣则是摩西等人所看见的荣耀(十二41、46,参一18)。
十二46 「光」,参八章12节的注释;光与暗的对比常用来比方神的国与反对祂的人,参十二章35~36节的注释。
十二47 犹太教相信,神的 * 律法便是末日神审判祂百姓的标准;因此耶稣乃是将祂的话语与神的话语当作同等。
十二48~49 接待使者应当像接待差他的人一样恭敬。使者或代表也应该准确表达差他之人的意思。
十二50 * 拉比有时会说明,遵守神的诫命,那怕只是最小的一条,也配得 * 永生(他们的意思是指来世的生命),而若不遵守最小的一条,便是丢弃那生命。耶稣也用同样的词汇来描述他从父所领受的使命。
十三1~11
洗脚
约翰把出卖与十字架的阴影和洗脚的事交织在一起。马利亚曾作奴仆的服事(十二3),耶稣在此也相仿。
十三1~2 用餐时间常是教导的时刻。
十三3~8 躺椅围着摆食物的桌子排,让人的前半身面向食物,脚则远离桌子。耶稣必定是绕到这个圈子的外面,去洗每个人的脚。
旅行的人走了很远的路,主人应当预备水给他们洗脚,这是好客的表现,正如亚伯拉罕的榜样(创十八4)。可是脱掉鞋子,亲自给别人洗脚,这乃是服事的举动,平时是奴仆的工作,或是非常顺服的妻子或孩子所做的事(亦参:撒上二十五41)。(有些学者说,旅客的鞋子会沾着粪便,这倒不一定。小路的灰尘很重,可是耶路撒冷却将它的主要街道尽量保持得非常清洁,尤其是上城,就是耶稣吃逾越节筵席的地方。)耶稣脱掉外衣来服事他们,也是在他们面前表现出谦卑的样式。
耶稣藉这样的事奉,预表祂的死乃是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受苦仆人为许多人之死。犹太教与希腊罗马社会不同,相当看重谦卑;但是它也像其他社会一样,重视一个人在社会上的角色。
耶稣则把社会地位完全颠倒过来。据说拉比犹大.哈拿西(约为主后220年)非常之谦卑,愿意为别人做任何事──只要无需他放下崇高的地位;按照阶级坐席十分重要,但耶稣连这一点都跨越了。
十三6~8 耶稣的行动完全违反了文化规范(参3~5节的注释),以致彼得觉得不可思议。
十三9~11 这里的「洗」可能隐指仪式的洗,就是耶稣和 * 门徒在吃筵席之前已经行过的礼(十一55),可是耶稣则是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待它。这种象征意义的洁净相当常见,因此门徒应当能够了解祂的意思。
十三12~20
洗脚的意义
十三12~14 通常是 * 门徒服事老师,正如伊莱沙服事伊莱贾、乔舒亚服事摩西的模式。
十三15 门徒的学习主要是模仿老师的言行举止。
十三16~17 有些奴隶比自由的农夫地位还高,但是奴隶所能拥有的权限,乃是来自主人,而奴隶总是服膺在主人之下。代理人一定要听从差遣者的话,他的权限只在被授权的范围之内。
十三18 耶稣在此引用诗篇四十一9,是有关义人受苦的诗;有位学者指出,在与古代犹太教类似的文化中,抬起某人的脚跟(和合本:用脚踢)是玷辱的意思。同桌吃饭本来是表明交谊甚笃,用餐之后竟然出卖友人,则显得分外阴险。
十三19 参:以赛亚书四十一26,四十四7、11,及四十八3~7:神预知未来,因此当事情发生的时候,祂的子民便会承认说,祂是真神,与其他国家的神祇截然不同。
十三20 在古代的文化里,一个人如何对待差人、使者,或代表,要看那人对授权的差遣者存什么看法。
十三21~30
出卖者的工作
十三21~22 希腊哲人强调保持冷静,心灵不受干扰,但是并非所有的古人都采取同样的观点。虽然第四福音书强调耶稣的神性,但同时也强调他的人性(一14),时常加以刻画。在* 旧约里,神也经常将祂的情感流露出来(如:士十16;赛六十三9~10;耶二30~32,九1~3;何十一8)。
十三23 在筵席上,男人会斜靠在躺椅上(若有一群外来的男人在家里吃饭,妇女不会与他们在同一个房间里用餐)。每一个人斜靠的位置,会在右边之人的稍后方;因此约翰可以把头稍微后仰,便靠近耶稣的胸膛。(他们会用左手支撑头部,右手自由行动,所以无法切东西;在筵席上,食物都已事先切好。)这位主所爱的 * 门徒(应该就是约翰)所坐的位置,是筵席上最尊贵的席次之一,另一席则是在左边的那位──或许如一些注释家所建议,从第26节来看,那是犹大的位置。
十三24~27 主人将一块饼沾在一个共享的碗里(在逾越节的时候,容器里则必定是苦菜,另掺有较甜的东西),再将它给另一个人,通常是尊敬那人的意思。耶稣在此处显然完全掌握整个情况(参:可十四20)。
十三28~30 有些虔诚人会在逾越节之前施舍,以期得着神的恩惠。在逾越节的晚上到外面去,并不合乎习俗(出十二22),但是在约翰的 * 故事里(与马太、马可、路加不同),逾越节显然是隔一天才开始(十八28;参该处的注释)。
十三31~35
荣耀和爱的定义
这几节的情境为出卖和耶稣的死。
十三31~32 得荣耀,参一章14节和十二章23~27节的注释。
十三33 教师有时会称他们的 * 门徒为「孩子们」(参:约壹二1),而门徒会称教师为「我的父」。犹太文学会记下从前英雄豪杰在过世之前留下的遗嘱,成为后代重要的教训,世世代代都要念诵。约翰在此是否有意采用遗嘱的形式,我们不得而知,但由于耶稣快要离开,他自然会向门徒作最后的训示。
十三34~35 * 旧约曾命令要爱人(利十九18);耶稣的命令所以是新命令,乃在于它有新的标准和新的榜样:「我怎样爱你们」──由上下文来看,是指为别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。
十三36~十四1
跟到十字架?
十三36~37 虽然彼得自以为能够跟随耶稣到死的地步,但他并不了解,耶稣正在向死亡前进(十四5)。有关误解的主题,参如:三章4节;这方面的背景,见:马可福音导论。
十三38 根据一些报导,耶路撒冷晚上第一次鸡啼,大约是半夜十二点半(还有些记载的时间较晚),不过只有清醒的守夜人才会听到(大部分人日落以后便去睡觉)。以鸡啼作为黎明将近的信号,则广见于文字中,因为这是大部分人会听到的鸡啼声。无论如何,重点为,彼得否认主的事发生于他应许永不否认之后不久。
十四1 「你们」是复数,因此耶稣是在向所有的 * 门徒说话;在* 旧约里,神常告诉祂的仆人,不要害怕。可是对古代大多数的犹太读者而言,将对耶稣的信心与对神的信心相提并论,听来无异为亵渎(不过他们亦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了解这段话,不必视之为具冒犯含义;见:代下二十20)。
十四2~7
耶稣要往何处?费解的说法
这一章要继续读下去,才会明白第3节所说的再来,是指耶稣在*
复活之后再来赐下 * 圣灵(18节);但这一点在起初并不明显(5节)。
十四2 「父的家」应当是指圣殿(二16),就是神与祂的百姓永远同住之处(结四十三7、9,四十八35;参:约八35)。「住处」(NASB、NRSV)可能指圣殿节所搭的帐棚,但亦可能指新圣殿里的「房间」(参 NIV、 TEV),只有未被玷污的事奉人员可以住进去(结四十四9~16;参四十八11)。约翰大概是以象征方式用这个词,指在基督里,因基督即是神的同在(二21);* 新约里惟一再度用到「住处」或「房间」这个词汇,是在十四章23节,那里指信徒为神居住的所在(亦参其动词「住在」,十五4~7)。
十四3~4 从上下文看来,约翰的意思可能不是指主第二次再来,而是指基督在* 复活之后再回来赐下 * 圣灵(十四16~18)。在犹太人的教导里,死人复活(由耶稣开始)和圣灵的赐下,便表示 * 国度的新时代已经临到。耶稣在十四章6~7节说明他要到哪里去,以及他们将如何到那里去。
十四5 * 门徒会向 * 拉比提出问题,以澄清他的教导。在全家庆贺逾越节的时候,会问四个问题,不过这两者的类似可能只是巧合而已(十三36~37,十四5、8、22)。
十四6~7 许多犹太文献中的「道路」,都是指正当的举止,可是此处可能是在响应以赛亚书所记,通过旷野回到新耶路撒冷的道路(参:约一23)。不过若是如此,此处的背景便不如意象本身那样有力。因此,耶稣对多马的回答为:父是我所要去的地方,我是你们能到那里的方法。
「真理」后来成为犹太人对神的称号;在那么早的时期是否已有此用法,则不确定。不过,这段话最重要的意思是,耶稣即是真理的化身,真理即是神立约的信实(一17),而它即化身于神在* 旧约的「话语」中(十七17;诗一一九142、151)。犹太教肯定只有一位神,因此只有一条正路(祂的 * 律法,或是在给外邦人的精简版中,或是在给以色列人的完整版本中),而耶稣在此则肯定,祂是到独一之神的惟一道路。
十四8~17
将父清楚启示出来
十四8 约翰的读者比大部分现代的读者对圣经更加熟稔,他可能希望他们联想到出埃及记三十三18,在那里摩西要求观看神的荣耀;参:约翰福音一18和十四21~22的注释。
十四9~11 *
旧约有时提到神的 * 灵感动或膏抹先知来做祂的工。这有点接近耶稣在此处所讲的话,不过这里的概念较之更为超越。
十四12~14 这里的「工作」(KJV、NASB、NRSV,和合本:所作的事)可能指正直的作为,犹太教常如此使用(如八39),也可能指如耶稣所行的神迹(五17,十32),或许兼指两者。(就量而言,工作更大,因为透过所有跟随的人,基督的工作能够不断倍增。)按这里的上下文来看,耶稣的话是请他们要有坚定的信心;犹太典籍记载,有些非常虔诚的教师向神的祈求几乎有求必应,因为他们与神的关系十分亲密;不过一般人,甚至大部分的虔诚人,都无法达到这种境界。这应许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异教邪术咒语的宣称。邪术并不强调与赐能力者之间的关系,只是想如何利用其能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(与十四15相反)。
古代犹太教用「名」一字,有多重的含义,因此从上下文来看,要比从背景来理解更准确。在* 旧约里面,「名」常指荣誉或名声,当神「按祂的名」行事,乃是为要维护祂的尊荣。「奉神的名」可以指以祂代表的身分为祂行事(出五23;申十八19~22;耶十四14~15)、根据祂的命令行事(申十八5、7)、靠祂的帮助行事(诗一一八10~11;箴十八10),或用祂的名行奇事(王下二24)。(当 * 拉比「奉」另一位拉比的「名」将传统传递下去,只是指他们在引用资料,指出该传统权威的根据。)在祷告时,呼求神祇的名只是指称呼祂(王上十八24~26、32;王下五11;诗九2,十八49)。在旧约里和后期的犹太教中,「名」也可以指「神」,是一种礼貌或委婉的说法,不直接说出祂的名。
按这里的上下文来看,用祂「名」的人,应该是指寻求祂的荣耀、准确为祂说话、真正为祂授权之代表的人。这与异教邪术对名的用法截然不同,他们乃是想操纵灵界的力量,以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十四15 此处耶稣用了另一个旧约的概念(如:出二十6;申五10、29,六5,十一1、13、22,十三3~4,十九9,三十6、14)。在以西结书三十六27,* 圣灵的赐下使人能遵守诫命(约十四16)。
十四16 称 * 圣灵为「保惠师」(NIV)或「帮助者」(NASB),究竟背景为何,有争议之处,不过它可能是取自法庭的意象:这个词含有「辩护」、「被告律师」、「代求者」之意;参十六章8~11节的注释。犹太人描写神的天庭时,天使和神的属性可以成为控诉者或辩护者,撒但是原告,而神(或祂最喜欢的怜悯属性,或米迦勒)会为以色列辩解。此处的圣灵是「另一位」像耶稣的保惠师(参九章35~41节,耶稣在那里为被赶出 * 会堂的那人辩护,反控那些控告他的人);由「继承者」接续前人之工作的概念,犹太教也很熟悉。
十四17 真理的灵引导神的子民走在真理的道上──进入对耶稣更全备的启示中,因祂就是真理(十四6,十六13)。* 死海古卷将真理的灵与谬误的灵作对比(参:约壹四6)。
十四18~31
耶稣的临到与启示
十四18~20 在* 旧约里,「孤儿」(NASB、NIV)是毫无能力的,需要法定的辩护者。此处的上下文是指耶稣要来到他们那里,藉 * 圣灵来将祂的同在留在他们里面(二十19~23)。
十四21~22 以色列相信神已经借着 * 律法给了他们特殊的启示,是万国都没有的(这是正确的)。将祂自己「显现」(KJV)或「启示」(NRSV、TEV)给他们的说法,让人想起神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启示自己(参一14的注释)。
十四23~24 犹太教师讲到,神的同在以特殊的方式住在研读祂律法的人当中;耶稣讲到神的同在一直住在每个信徒里面,他们一个个都是祂同在的圣殿。神住在祂的殿中,也住在祂的百姓中,乃是旧约标准的教导;祂的律法写在忠心者的心中,祂的 * 圣灵在祂的先知里面运行,也是旧约的教导。可是耶稣将这观点的范围扩大,更个人化,这在古代文学里是完全找不到的。* 死海古卷讲到圣灵在神的百姓中活动,可是这种活动与 * 新约里所记载的先知式、灵恩式的活动完全无法等量齐观。
十四25~26 耶稣在此处所列* 圣灵的功用,有一些在犹太教里是归诸神的智能,而在基督教之前的一些流行犹太著作中,这智能与神的灵并祂的律法相关(亦参:尼九20;诗一四三10)。
在犹太人的处境里,「教导」可以包括说明与发挥;死背也是古代重要的学习方法之一。
十四27 犹太教师非常推崇平安(尤其指与别人的关系良好)。
十四28~31 第29节,请参十三章19节的注释;第30节,见十二章31节的注释;第31节的「爱」与「命令」,参十四章15节的注释。在十四章31节里,耶稣对父的顺服包括了祂上十字架的使命,而祂也呼召跟随祂的人来参与在这召命中(「我们走吧」)。如此,世人便可以知道耶稣真正的身分(十二32~33,十七21)。
十五1~8
住在葡萄树里
「常在」(KJV、 NASB、 NRSV)、「留在」(NIV、TEV),或「住在」(十五4~10)一字,是「居所」一字的动词(该字的注释参十四2、23)。在* 旧约里面,神应许永远与遵守祂约的子民同住(出二十五8,二十九45;利二十六11~12;结三十七27~28,四十三9)。
十五1 旧约和犹太文学有时会用葡萄园来描述以色列(如:赛五7),偶尔也会以葡萄树来描述(如:诗八十8;何十1),神则是栽种的人。圣殿里有一株金葡萄树象征以色列的能力,而耶稣可能在此将 * 门徒刻画为以色列的余民(参十五6的注释)。这个比方最基本的要点为,葡萄枝必须倚赖葡萄树才能继续存活。
十五2~3 这是约翰又一次的文字游戏(参三3的注释):「修剪」也可意指「洁净」,这是约翰的主题之一(参如二6,十三10)。旧约先知常呼召以色列要为神「结果子」(如:赛二十七6;何十四4~8)。
萨非拉的葡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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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4~8 葡萄枝若已枯死,不再结果子,显然也无法作为木料;所剩惟一的价值,便是当材烧。
犹太教师相信,神为背道者所保留的刑罚非常恐怖,因为知道真理却拒绝的人,再没有任何借口(参十五22~24)。
十五9~17
住在爱里
十五9~11 遵守命令(在此以爱为其精华)应当会带来喜乐(诗十九8,在后期犹太教的教导中常常出现)。
十五12~13 在希腊罗马的故事里,为别人而死是很英勇的行为,因救友人而至于死,被视为极高的品德(参14~15节的注释)。但这类希腊式的观点,犹太教并不赞同,不过它强调,若有需要,可以为律法而死。拉比亚基巴(与约翰只差几十年)主张,个人自己的生命比另一个人的生命更重要。虽然耶稣不太可能直接受到希腊对朋友看法的影响,但约翰身处于 * 大分散之中的读者却对这观念很熟悉,因此很容易领悟祂的要点。
十五14~15 古代将友谊分为不同种类与层次,而希腊罗马的作者常会提到这个题目。朋友可以包括政治或军事的同盟,也常出于利益的动机而建立;国王或较低一级的 * 庇护人,与得其支持的 * 受庇护者之间,也可说具「友谊」关系(尤其在罗马人的圈子里)。* 法利赛人也满足于朋友的圈子。传统希腊式对朋友的看法,强调同伴之间的平等,有些哲学派别,如 * 以彼古罗派,特别强调这一类的友谊。
古代文学最重要的友谊理想,包括忠诚(有时到死的地步)、平等,和财物共享,以及亲密──可以充满信心地与对方分享内心世界。耶稣在第15节里特别强调最后一点,他在那里将朋友与奴仆作了区分,奴仆也可能尽忠,但却不会亲密到分享心事。犹太作者如 * 斐罗,有时把作神的朋友与作神的仆人作对比。
* 旧约提到有两个人被称为神的朋友:亚伯拉罕和摩西。犹太典籍将他们两人与神的友谊和亲密度加以渲染。如果这里有指向旧约的意思,可能是指摩西(参十四8的注释)。倘若这段经文强调耶稣将祂的心声与门徒分享,则由上下文可看出祂内心的特色:充满着爱。
十五16~17 犹太教师反复强调,以色列蒙神拣选,有神的托付(在亚伯拉罕里,这是第15节另一可能指向的事);参十五章1节的注释。「奉我的名」来求,参十四章12~14节的注释。
十五18~十六4
世人的憎恨
十五18~21 犹太人相信,* 外邦人恨他们,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、所差派的,而他们也是因神受苦。他们听到耶稣把他们之中大部分的人与「世人」同列,必定十分恼火,不过犹太教里还有一些受逼迫的小宗派(如:* 昆兰的 * 爱色尼人)也认为大部分以色列人是背道者,将他们与他们的仇敌──世界──列在同一边。
十五22~24 犹太教教导,知识愈多,责任愈大;其他国家只需要遵守七项诫命,而以色列既已领受了* 律法,便需遵守六百一十三条诫命。耶稣也教导,启示会带来更大的责任(别处,如:路十二41~46)。
十五25 此处耶稣引用了一位受苦义人的哀叹(诗六十九4;参三十五19),而在其他地方,耶稣则将之用于自己的受苦(参:约二17)。「他们的律法」,参八章17节和十章34节。
十五26 * 圣灵在法庭上担任辩护者的工作,参十四章16节的注释;此处他不仅是辩护,更是见证人。
十五27 在世界和神的法庭中,信徒也是耶稣的见证人(参十六2)。犹太人认为 * 圣灵主要是 * 先知的灵(通常在旧约里,而后期犹太文学中更常见);因此神要膏抹 * 门徒,使他们像先知一般说话。(这个应许也符合一个观念,即:神的子民会被圣灵膏抹,在神最后的法庭里为神的真理作见证,来指控万国;参:赛四十二1,四十三10~12,四十四3、8。)
十六1 事先的警告很有用;参十三章19节的注释。
十六2~4 在约翰的日子,基督徒正被许多地方的 * 会堂赶逐出去,这或许是受到巴勒斯坦 * 法利赛人宣传的影响(参约翰福音的导论;参九34和十二42的注释)。小亚细亚非基督徒的犹太人固然持有敌意,但似乎并未直接杀害基督徒;可是他们参与置死基督徒,亦不算小事。他们把基督徒犹太人交给罗马政府,并声称基督徒不算犹太人,因此在敬拜皇帝的事上,基督徒就无法以法律上的例外作为保护。许多会堂的领袖担心,基督徒是一种 * 弥赛亚和 * 启示性的运动,会让他们得罪罗马人而遭到麻烦,因此将基督徒交出去,可以保护社群里其他的人(参十一50)。以逼迫当作对神的敬拜,参:以赛亚书六十六5。
十六5~15
圣灵的见证
* 圣灵为耶稣向世人作见证(十六8~11,重复耶稣在地上的见证),也向耶稣的跟随者作见证(十六13~15)。约翰读者的对头不会说自己有圣灵,或听到圣灵向他们的内心说话,像从前祂对先知说话一样(许多人可能自称感到与神亲近,但是绝不会说直接听到祂说话,与基督徒和一些讲求* 启示异象的人不同)。约翰鼓励他的读者,他们与神在圣灵里亲密而个别的关系,使他们与反对者截然不同。
十六5~7 保惠师来到信徒那里,意思是,祂向世界的工作(十六8~11)是透过他们而做(参:尼九30)。旧约和后期犹太人认为,神的 * 灵是 * 先知的灵,而此处的观念与这样的概念相符。
十六8~11 信徒的保惠师变成世人的「控诉者」,旧约也有这样的例子(耶五十34,五十一36;哀三58~66;参:诗四十三1,五十8)。许多犹太人相信,在审判之日,神会使以色列人在祂的法庭上胜过万国;对约翰而言,审判已经开始(约三18~19)。罗马法庭没有公众的检察官,只靠有意者提出控诉,不过,接着便会有受过训练的 * 辩士为受指控的人答辩──只要付得起钱请他们。在此圣灵是在神天上的法庭前控诉世人(参:太五22)。
第9~11节可能意指世人的罪便是他们的不信;基督是天上的中保(约壹二1),信徒因而能得着义;而世界之王(参十二31的注释)的审判,则相当于世界的审判。因此,对约翰而言,如今受到审判的,不是耶稣和祂的百姓(十八~十九章),而是世界。旧约先知书里也有类似的主题,即追究立约关系的法律诉讼──神将祂的百姓召来,追讨他们违约的责任。
十六12~13 诗篇讲到神带领祂的百姓行在真理中,走在祂诚信的道路上(诗二十五5,四十三3;参五8);在约翰福音里,这种说法则指将耶稣的特质更进一步彰显出来(十四6)。
* 圣灵与 * 门徒的关系将和耶稣与他们的关系一样(十五15),因此,在约翰的日子(以及后来的世世代代),信徒与耶稣的亲密程度,不会比祂上十字架之前与门徒之间的关系更差。
十六14~15 这种亲密程度(13节),是用分享财物来表达,这乃是古代理想友谊的特色(参十五15的注释);不过,从上下文看来,这说法的重点为,神将祂的心意与所有属祂的子民分享,正如从前祂与先知们分享祂的话一样(创十八17;摩三7)。
十六16~33
再度见到耶稣
耶稣在* 复活之后,会到 * 门徒那里去,将生命赐给他们(十四18~19),透过祂所赐下的 * 圣灵,祂将永远与他们同在(二十19~23)。
十六16~22 妇女常因生产而死。先知会用生产的艰难来比方受苦,有时苦难是因审判而来(赛十三8,二十一3,二十六17,四十二14;耶四31,六24,十三21,二十二23,三十6,四十九22~24,五十43;弥四9~10;参:诗四十八6)。在一些 * 旧约经文中,这种生产之苦代表 * 弥赛亚新时代将临之前的苦难(赛六十六7~10;弥五1~4;参:赛九6,五十三12~五十四1,六十二5;何十三13~14)。
早期犹太教有时会以产难特别指末世之前最后一段时间的痛苦,接下来便是死人的 * 复活。耶稣的坟墓成了祂复活的子宫,而祂的复活开启了新的时代;耶稣的复活意味着,* 门徒现今已可以拥有来世的生命(参三16的注释)。
十六23~24 参十四章12~14节的注释,尤其是如何在祷告中奉神的「名」。
十六25~28 犹太教师跟随旧约智慧的传统,常用箴言和谜语来教导。虽然 * 门徒目前尚无法完全了解耶稣所描绘与神之间新的关系(十六12),但耶稣在此要为他们作好准备。
十六29~30 在第四福音书的情境中,耶稣在他们还没有提出问题之前就知道他们想问什么,显出他有特殊的洞察力;参一章42节和二章24~25节的注释。
十六31~32 羊的分散可能指撒迦利亚书十三7(参:太二十六31)。* 旧约常记载,神的羊遭分散,是因没有忠心的牧人(参如:赛五十三6;耶二十三1,五十17;结三十四6、12、21),羊群需要这样的牧者(如:诗一一九176;马喀比一书十二53)。
十六33 这一节呈现出初代基督徒的戏剧化处境。他们知道最终的胜利必会来临,正如犹太先知和教师所言,未来 * 弥赛亚来到之时会有胜利。同时他们又知道,弥赛亚已经来到,因此目前即使有苦难,胜利也已经展开。
十七1~5
耶稣回顾使命
耶稣在此彰显出祂和父独特的关系──分享祂的荣耀,正像神的智慧一般(参一1~18)。从十二章23~33节可以清楚看出,祂回到这全备荣耀的惟一途径,便是十字架。
十七1 举目望天是祈祷常用的姿势(参:或许诗一二一1,一二三1)。这里的「荣耀」有双重含义,又是文字游戏的例子;参一章14节与十二章23~27节的注释。摩西在出埃及记三十三至三十四章反映出神的荣耀,但耶稣「得荣耀」的意思,乃是与父一样,回复祂先存的荣耀(十七5)。
十七2 * 旧约常用「肉体」(KJV,和合本:血气)来指全人类(「人」,NIV;「人类」,NASB)。神应许,在末后那最终的 * 国度里,祂要授权给一位特定的统治者(见︰赛九6~7;但七13~14);这个背景暗示,耶稣的死和 * 复活所代表的,并不只是短暂的事件,乃是一个高潮──带进了新的世界。
十七3 认识神,参十章4~5节的注释。有些用希腊文写的犹太文献也将认识神与 * 永生等同(如:所罗门智慧书十五3);此处则说,人必须与耶稣基督有个别的关系。
十七4~5 工作的完成,参四章34节和十九章30节的注释。旧约宣称,神不会将祂的荣耀归给别神(赛四十二8,四十八11);耶稣说自己与父同享荣耀,便等于说祂是神。不过,犹太教内有一种说法,可以用来理解耶稣在这里神性的宣告:神的智慧与祂的荣耀有关,有时二者可视为同一(所罗门智慧书七25~29)。约翰的犹太基督徒读者可能会用类似(却更高一层)的词汇来了解耶稣的身分(参一1~18的注释)。
十七6~19
耶稣为门徒祷告
这一段谈到耶稣的门徒和世界必定会起的冲突。此处耶稣跟随者的角色,就像多数犹太文献所刻画末世之时以色列的角色,又像 * 死海古卷中余民(光明之子)的角色;这些人就是义人的总体,因此在社会里面成为受逼迫的少数人。
十七6 神曾告诉摩西,要将祂的名宣示给人(出三13、15);神宣示祂的名,便是启示祂的性情和属性(出三十三19,三十四5、14;至于未来,参:赛五十二6)。
尊神的名为「圣」,乃是要彰显祂名的神圣,圣性。在当代犹太人的教导中,正直的行为便能尊神的名为圣,恶人则羞辱神的名;多数犹太人都会为未来祷告,那时神会在全地彰显祂的名为圣(参:太六9的注释)。
十七7~11 摩西领受了神的话,并传给以色列,在万国里只有他们领受了祂的 * 律法;耶稣在* 门徒当中得荣耀,以及使用神的名(十七11)等概念,或许源于犹太传统里出埃及记有关摩西的事迹。合而为一,参:约翰福音十七20~26的注释。
十七12 此处耶稣或许是指诗篇四十一9,他在约翰福音十三18曾引用过。犹太人的教导承认,神对背道的人最为严厉,比生下来就是异教徒的人尤有过之,因为背道者是知道真理,却故意违逆。
十七13~19 * 旧约和犹太典籍都强调,以色列是与世界分别出来的,而且常被世人憎恨。神已经为自己将以色列「圣化」或「分别出来」,成为圣洁,即特别将祂的诫命赐给他们(如:利十一44~45)。(今天犹太人在点燃安息日蜡烛的祝祷中,仍然庆贺藉诫命而来的这种圣别。)
倘若神已经藉赐下律法将祂的百姓圣化,或将他们与万民分别出来,而耶稣是律法成了肉身(参一1~18),祂的跟随者便更会因着祂的来到而与世人有别;耶稣在此视祂的 * 门徒为以色列真正的余民,即:以色列中得救的立约团体。(在整个旧约中,以色列无论哪一代,都只有一部分人跟随神;有时,就像乔舒亚和戴维的时代,余民为数众多;但有时,就像摩西的那一代和伊莱贾的那一代,余民很少。)有些犹太团体,如 * 爱色尼人(他们可能是 * 死海古卷的作者),也觉得他们国家的其他人都走偏了路,而他们才是真正的余民;这主题出现在旧约的先知书中(参:赛十20~22;珥二32;摩九8~12)。
十七20~26
耶稣为未来的门徒祷告
父与子的合一,成为祂们内住之子民合一经验的榜样。以色列承认,他们的神乃是「一位」,并且承认,他们在万国中、在与他们为敌的世界中,成为独居之民,都因这个重要的因素。这一段强调同样的概念,但是讲法比较侧重神个别的内住,就是十四章所提到的(尤参十四23~24的注释)。把荣耀传给另一群人,使神在他们当中得荣耀的例子,可参:以赛亚书四十六13;神也会用祂同在的荣耀来圣化祂的居所(出二十九43)。
合而为一的强调,也可能正是针对约翰的读者,他们一方面受到 * 会堂的攻击,一方面或许也被自己人当中的分裂所伤(参约翰一书的导论);可能此中也顾及种族或文化的合一──约翰读者中的加利利人(移民?)和亚细亚人(参约翰福音的导论)或许有此需要(十16,十一52,十二20~23);约翰在第四章里清楚强调了在基督里种族的合一(撒玛利亚人)。无论如何,耶稣的跟随者在敌对的世界中只是一小群人,需要彼此帮助才能生存,正如任何一个小团体一样。至于对未来世代的关心,可参如:诗篇七十八3~7。
十八1~11
背叛者来到
十八1~2 「汲沦溪」直译为「冬涨的汲沦」;这条溪谷只在雨季(冬天)才有河水,因此四月从其中走过,不会把脚弄湿。这地点现今还可辨认。耶稣和祂的 * 门徒曾在这里聚集过;参:路加福音二十二39。
十八3 许多学者注意到,形容这一支军伍的话很像罗马的步兵团(故
NASB 如此译)。不过,这词汇也曾用来形容犹太人的部队,而这队人马一定是犹太人的──圣殿守卫。(罗马军队不会从事这类像警察的任务,而罗马人也不会将耶稣带到亚那的家里〔十八13〕──他是被罗马人免职的。)
罗马的步兵团全队共有约八百名士兵,可是约翰在此只需要其中一个支队就够了。圣殿差役和罗马人晚上都会带火炬(这里指两种),不过只需要几个人拿就够了,尤其是在逾越节时,因为当晚几乎是满月。
十八4~6 「我是」可以指「我就是他(你们要找的人)」,但也可能暗指出埃及记三14,按字面直译。有一部在基督教之前的犹太典籍(据说作者为 * 大分散早期的犹太作者亚他班拿斯)说,当摩西读出神的名字时,法老即向后倒。(若耶稣的听众想到祂乃是在讲神的名字,他们也可能会害怕后退,因为据说曾有术士用那名来咒诅。)
十八7~9 耶稣的话(十七12)应该正如经上的话一样应验,这暗示祂具神性,祂的使命是真确的。虽然有些犹太作者认为当日仍然可能出现 * 预言,但他们绝不会视这类启示的地位与圣经等同。
十八10 马勒古既是大祭司的奴仆,便应该是位很有权势的人。他遭毁容的象征意义,参:马可福音十四47的注释。
十八11 「杯」的可能背景,参:马可福音十39的注释。
十八12~27
在亚那的家里
十八12 这里提到的官员,按字面为「管一千人的人」(一个军团,实际上的人数可能少于八百人);但参十八章3节的注释。
十八13~14 亚那担任大祭司的时间是主后六至十五年,罗马人将他废掉。根据犹太人的律法,大祭司应当是终身职;因此有些犹太人一定会认为,罗马人的废立是无效的,而他继续受到尊敬。他很有钱,势力也很大,但是后期的犹太作品(由他对头的继任人所写)对他并无美言。在罗马统治之前,大祭司是犹太巴勒斯坦境内最有权力的职位。
死刑案件必须由多位法官一起听审(根据后期的典籍,至少要有二十三位)。处理死刑案,单由一个人审断乃是不合法的。不过这项法规不能阻止亚那发挥他的政治影响力,私下侦讯耶稣。或许他可以用一项法规来为自己解套,即:凡被指控带领百姓走偏的人,在受到最高的 * 公会审判之前,必须先经过两级较低的法庭审判。但是那条法规可能是 * 法利赛人所订,也可能在第一世纪之后才有,而亚那不大可能想遵守任何法规。祭司权贵大部分都是 * 撒都该人,他们一定不会去守法利赛人的规条;他们要讨好的是罗马人,而不是法利赛人。
十八15~18 细节请参:马可福音十四66~69的注释。根据后期 * 拉比的教导,犹太人为了救自己的性命,可以否认自己的犹太籍,尤其在敌人入侵之时(参:可十四68)。不过,直接的否认会让神的名遭到羞辱,乃是件可耻的事。彼得可能不知道这些特定的规定,可是这些规定或许刻画出他的文化背景,即:否认并不是件太严重的事,不像耶稣看得那样重。彼得就像大多数人一样,受到自己文化的影响,一时间还无法领悟怎样实现耶稣绝对的命令。
十八19 将场景来回移动,是古代小说增加悬疑性的标准技巧;在当时,这是很好的写作法,甚至现在亦然。
约翰并没有说,这里的「大祭司」是罗马正式承认的那位(参十八13、24);约翰与其他的 * 新约作者和 *
约瑟夫一样,随从民间的惯例,把所有祭司权贵中著名的成员都称作「大祭司」。
十八20 有一些特殊的教导,* 拉比只会传授给一小群 * 门徒(如:有关创造和神宝座的车辇等),不过他们有项传统,教导律法时必须公开,以与假先知区别出来──他们会「私下教导」。
十八21 根据我们所了解的犹太律法,侦讯者不能勉强被指控的人定自己有罪。不过,即使这条法规在耶稣的时代已经存在,祭司权贵也不会在乎,他们有罗马人撑腰,又自以为是在为百姓做一件正当的事。
十八22~24 打囚犯显然违反了犹太人的律法。这个举动显出,亚那十分放肆,对任何犹太法规都不在意。他之所以注重这件案子,是出于政治动机,而非法律上的。其他犹太教内不喜欢祭司之辈的小党派(* 法利赛人和 * 爱色尼人),对他们的描述亦是如此。参:马可福音十四1、43的注释。耶稣并没有违反出埃及记二十二28;参:使徒行传二十三3~5。
十八25~27 鸡啼,请参十三章38节的注释。
十八28~38a
耶稣在彼拉多之前
十八28 罗马官员从破晓就开始接见大众(尤其是他们的 * 受庇护者);「天还早」并非夸张之词。替罗马人管理犹太地的祭司权贵,大概只要一通知他,很快就会被召见。聚集一大群人到彼拉多面前,通常会颇有效,因为他最不想见到的就是暴动。这里的「官府」(NASB,和合本:衙门),是大希律从前的「宫廷」(NIV),罗马巡抚在节期从该撒利亚到耶路撒冷来时,会用这地方。他来的目的,就是要保证节期中不会生事,因为耶路撒冷会有大批群众涌入,而暴乱随时可能发生。
希律的皇宫(模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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虔守教规的犹太人(包括祭司权贵)不会进入这宫廷,恐怕沾染污秽,就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;这点符合犹太人的风俗。但是这里的说法似乎与其他的福音书有冲突,因此福音书所记十架故事中的逾越节究竟时间为何,引起许多争论。根据马太福音、马可福音,和路加福音,耶稣在当晚已经和他的 * 门徒吃过逾越节筵席;但根据约翰福音,祭司们则打算第二天晚上才吃。
对这种表面上的差异,有许多种解释,其中最出名的可算以下两种:(1) 有些犹太团体的历法不同,过逾越节的时间也不一样。该月份从何时起算的争论(依据新月的出现),也会影响吃此筵席的时间。有些学者认为,耶稣的 * 门徒提前一天过节,所以没有吃在圣殿宰杀的羊羔。(2) 约翰或符类福音书的作者之间,必有一方(可能是约翰)要指出象征的含义(约翰强调耶稣便是逾越节的羔羊;参十九14、36)。后期犹太典籍也记载说,耶稣是于逾越节时被钉在十字架上,可是这个记录或许是根据早期传统里所提约略的时间。还有一个建议为,约翰在此用「逾越节」是概括的说法,指除酵节,即紧跟着的节日;这种用法虽然普遍,但若说该节期之中凡吃饼便是「吃逾越」,乃是很奇怪的讲法。
十八29 为了对犹太人所敏感的事表示尊重,罗马官员便出到外面来,这是有先例的(至于所敏感的事,参十八28的注释)。在彼拉多审案子之前,必须先有正式的指控。罗马法没有像现代法庭的检察官,因此需要私人的指控者来提出控诉(虽然可以雇用 * 辩士来为案件辩护,但国家不会提供这样的人)。
十八30~32 彼拉多认为,这件事属于宗教法的范畴,因此若该人物自称是犹太人,便应当在犹太人法庭之下,受犹太人的审判;这乃是罗马人在整个帝国境内一贯的作法(亦如:徒十八14~15)。彼拉多在处理犹太宗教事务的时候,一向不太与以色列人合作;除非那件事已经失控,否则他不需要合作,只要他的 * 庇护人塞詹那斯(Sejanus)能在罗马把提庇留皇帝搞定了就成(参十九12的注释)。
尽管学者尚有争论,但是罗马人显然并不允许犹太法庭执行死刑,只有一次例外,即有一名 * 加利利人闯入圣殿内院的案子。他们可以鞭打,可能亦可宣判某人该死;但是若没有罗马人同意,擅自处死便是违法。所有的死刑案都需由罗马人来审理。他们对付被控叛国的非公民,不是用石头打死,而是把他钉十字架(如此便应验了耶稣的话,说祂会被「举起来」,十二32~33)。(有些后期的 * 拉比文献,将犹太法庭被禁止不可处死刑的事,订在主后七十年〔有些拉比将它放在主后三十年〕,不过这样一来,巴勒斯坦的犹太人领袖所拥有的权利,就比罗马境内大部分其他地方官员更高,因此,当时为犹太教辩护的作者,如 * 约瑟夫等人,应该会予以证实。通常只有省长和受庇护的统管者能执行「刀剑之权」。早期并没有记录可证实公会拥有此权,而后期的拉比常将早期的法律状况理想化,甚至将他们自己的权柄解释为在七十年之前就有。处死冒犯圣殿者之权,在其他神殿也有例可循,如:伊流西斯〔Eleusis〕的神殿;但是这种权利只用在冒犯圣殿,绝少延伸。)
十八33~35 彼拉多是依照罗马的一种程序行事,称为察询──以询问的方式判断实情究竟为何。他既是巡抚,就可以作出最后的决定,不需要再向谁负责,除非有人向罗马提出上诉;可是他还是进行了调查。
祭司指控耶稣自称为王,那是背叛皇帝的罪。(前一位皇帝,奥古斯都,曾经给予大希律这个头衔,但希律安提帕只是提出想要这头衔,就遭到放逐。)
十八36~38a 所有福音书都再三提到,耶稣的 * 国度不是建立在军事或政治势力上,可是耶稣的犹太听众在祂的话里从来没有领悟到这一点(倘若不具政治意义,何必称之为「国」?)。彼拉多听到「真理」一词,便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耶稣,认为祂是哲学家,或某类教师。彼拉多既是受过教育的罗马人,便会知道,许多哲学家视自己为理想的统治者(参:林前四8的注释);虽然他本身或许对哲学没有太大兴趣,但应该不至于认为这些人有什么妨碍。就实际而言,没有人比 * 犬儒学者或 * 斯多亚派哲学家更不会造反──无论犬儒派的教训多么反社会。在* 旧约和犹太人的典籍里,「真理」乃是神立约的正直;这个概念听在希腊人的耳里,会觉得相当抽象,而大半罗马人则会觉得不切实际。
十八38b ~十九3
彼拉多会见群众
十八38b 罗马法所禁止的,是叛国的人,而不是四处游走、反社会的哲学家。从彼拉多的罗马观点来看,他没有理由处决耶稣。
十八39 此处所提到的习俗,现存的巴勒斯坦资料找不到左证(正如许多习俗一样),但却是罗马人会允许的。罗马法容许两种特赦,indulgentia(赦免已定罪的人)和 abolitio(在审判之前就开赦)──彼拉多可能是在想后者。罗马人和希腊人似乎曾在其他节期中特赦许多人,而罗马的省府官员可以追随前任官员或省内习俗的先例。
十八40 译为「强盗」(NRSV、TEV)或「盗贼」(KJV、NASB)的字,显示巴拉巴是位革命份子(参 NIV)──是罗马人想要处死的人。此处的反讽性极强:百姓不要耶稣,倒要一位真正的革命份子,而耶稣的罪名则是背叛,自立为王,但其实他并没有参与暴乱的记录。
十九1 钉十字架之前常会重重鞭打囚犯。鞭打本身便是常用的刑罚,但是厉害的鞭笞则是死刑的一部分。由于彼拉多还没有宣布判决,耶稣所受到的鞭打应该是较轻的一种。彼拉多或许希望,鞭刑所流的血能够满足指控耶稣的人(十九5)──但这是不可能的假想(十八31)。
在各省中,通常是由兵丁来执行这种刑罚。自由的罗马人是用杖打,士兵是用棍打,但奴隶和受歧视的非罗马人则是用鞭子抽,其鞭梢附加一片尖的金属或骨头。犹太律法只让人鞭三十九下;罗马法容许鞭到士兵累了为止,而有文献报导,有时打到连骨头或内脏都露出来。
十九2 兵丁会用掷关节骨、铜板,或骰子来玩;他们驻扎在陌生的地方,常感到很无聊,而把这名囚犯戏耍一番,正好可以解闷。粗俗的街头戏很常见,有人会假扮君王,披上假的王袍;犹太的统治者亚基帕王一世在亚历山太就受到这种取笑。
镀金的叶子编成的花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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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腊藩属的王总是会穿紫色的斗篷──紫色是最贵的染料,还会戴镀金的叶子编成的花环。兵丁披在耶稣身上的「紫色的袍」,可能是侍从所披褪色的朱红袍子,或是一块旧毯子。荆棘冠冕可能是用多刺的爵床灌木之枝子,或是用枣椰树的枝子(后者似乎更实际)做成,或许意思是要将刺向外放(模仿希腊诸王的花环),而不是要向内来刺痛人;不过,必定有些荆棘往里刺,把耶稣的头刺破而流血。只有最高的王能戴真正的皇冠,而非花环,因此他们乃是把他打扮成藩属的王。
十九3 「万岁」是讽刺的话,取自通常向罗马皇帝的致敬语:「该撒,万岁(Ave [Hail])!」
十九4~16
顾政治弃公平
十九4 根据巡抚的调查而来的宣判为:无罪(十八35~38a)。在一般状况下,这个判决应当生效。
十九5 把耶稣打扮成受取笑的王,就像一位亚历山太人装扮成王,以取笑亚基帕一世(参十九2的注释)一样,意思是要让群众觉得,他不是位真正的王,只是个无害的傻子。他得的称呼,「人」,与他们的指控:「神的儿子」(十九7)成为反讽性的对比;这或许是嘲弄式的宣布为王,正如「看哪,王!」的说法一样(与本卷福音书开头的宣布〔一29〕成对比)。
十九6 彼拉多的挑战带着嘲笑性质;在法律上犹太官府没有将人处死的权力,而如果他们有,通常会将犯人用石头打死,而不会将他钉在十字架上。
十九7~9 *
旧约称 * 弥赛亚(和所有戴维的后裔)为 * 神的儿子(撒下七14;诗二7,八十九27);广义而言,整个以色列都被称为神的孩子(出四22;申八3;何十一1)。按照标准的犹太教导,就连伪称自己是弥赛亚的人,也不至被判死罪,只要他不是假先知,要人去敬拜别神。因此,就算按指控者的尺度来看,他们也错了,误解了* 律法对祂的讲论(十34~36);然而约翰的反讽或许更深:他相信旧约预言神的儿子会死(参:赛五十三)。
彼拉多对这指控的了解则全然不同。虽然许多游走四方的哲人自称为神祇之子,却没有人把他们当真,不过有些教师被认为的确具有神的智慧或能力;彼拉多或许很小心,不想得罪这种有能力的人物。有些罗马人对神祇嗤之以鼻,但大部分则相信他们存在,而彼拉多或许格外谨慎,因为在古代,犹太人的术士名声最高。
十九10 所有死罪的案件,彼拉多的决定在法律上便算有效;他甚至不需要接受谋士们(consilium)的建议。他领受的权柄,是审判一切与公众秩序有关的案件──即使没有特别违背什么法律。罗马法不认为沉默便是默认有罪,但对彼拉多而言,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有罪与否的问题;他要衡量的乃是两种决定在宗教与政治上各会带来什么后果。
十九11 按犹太教的理解,统治者只是暂时从神领受了权柄,而到了最后,神必会审判;「上头」有时是犹太人讲神的说法(在约翰福音中很常见)。耶稣在此或许暗示,该亚法的权柄是不合法的,与彼拉多不同;大祭司应当是终身职,可是因着罗马人的喜好,和政治上的考虑,他们曾废立大祭司,任命别人来代替。
十九12 罗马人尊敬不畏死亡的勇气(如:他们称赞一位斯巴达男孩,他宁可咬紧牙关让狐狸吃掉他的内脏,也不吭一声,以免违背军事训练的规定)。耶稣的回答或许也肯定彼拉多的恐惧,即:耶稣真是神的使者,而不只是自认是神、迷惑人的街头哲人。
主后三十一年十月十八日,彼拉多在罗马的政治靠山──塞詹那斯──失势,而彼拉多很怕会有任何不利的消息被往上呈报。但是耶稣的审判可能在主后三十一年之前,而十九章12节的指控是很厉害的,即使塞詹那斯仍旧有权,也难保他:提庇留皇帝对反叛特别存疑,不容有风吹草动,若有罗马的代表举出丁点证据,说彼拉多曾支持过一个自称是王的人,他很可能会被斩首。* 斐罗告诉我们,早先彼拉多曾经让步过,因犹太人的领袖威胁要向皇帝告他。
与有权势的 * 庇护人作「朋友」(和合本:忠臣)的,便是在政治上仰仗他们,而「皇帝的朋友」(NRSV、TEV)或「该撒的朋友」(KJV、 NASB、 NIV)则是殊荣。在希腊和古代近东(包括以色列,从戴维直到大希律)的皇宫里,「王的朋友」是一种官职;同样,「皇帝的朋友」也是一种有政治意味的官方头衔。
十九13 有些注释家认为,「铺华石处」是圣殿山上安东尼亚堡中的铺石路,但那条路的年代似乎较晚。这里经文显然是指巡抚所住的希律宫附近,一块高起的室外铺石之地。彼拉多和后来的一位省长都曾在这块平台上向群众讲话。有证据显示,省长宣判死刑的时候,必须坐在审判座上(参:罗十四10~12的注释)。
十九14 「预备日」是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日子,准备那晚吃(参十八28的注释)。犹太人日子的算法,是从日落到日落,所以我们所谓的星期五晚上,对他们而言,乃是安息日──或星期六──的开始。后期的 * 拉比估计,献祭在逾越节之夜比较早开始,可是宰杀逾越节羊羔可能必须整天都进行,最后结束的时间,是将宰杀晚祭的时候,大约为耶稣断气之时(约下午三点)。
「第六个小时」(和合本:午正)应该指中午,但是另一种计时法则可以指早上六点,靠近黎明之时。或许约翰这样写具象征意义,把它与四章6节连起来,或把它与逾越节连起来。许多学者主张,宰杀逾越节的羊羔是从中午开始。约翰另一部巨着,启示录,也是以象征方式来用时间。
十九15~16 彼拉多若释放一名被控叛国,或冒犯了皇帝大讳的人,这可能成为告他的罪状,尤其此时的皇帝提庇留,是第一世纪最具偏执狂的王之一。彼拉多在不需要妥协的时候,态度很强硬,但有几次在群众的压力之下,他也让步,给予同意。身为省长,从官方而言,他能全权决定如何刑罚。钉十字架是罗马处死奴隶、革命份子,或一些非罗马籍之贱民(如大多数巴勒斯坦的犹太人)的标准方法。
当权者的心声常被约翰拿来当反讽用;犹太人每天为 * 弥赛亚来作王祷告,有一则犹太的祈祷文(至少后来成为逾越节仪式的一部分)承认,除了神,他们没有王(亦参八33的注释)。
十九17~22
钉十字架
十九17 被定罪的囚犯通常会背着自己的十字架(横的那条,称为
patibulum,不是直立的柱子),走到处死的地方;在游街和行刑的时候,囚犯通常被剥光衣服,赤身露体,不过在巴勒斯坦,这样的全裸会冒犯犹太人的风俗。
各各他的可能地点是在城墙之外,离希律宫不远──或许往北北东一千呎左右。罗马人钉十字架和犹太人用石头掷死,都在城外进行,而不在市中心(在* 旧约,参:利二十四14、23;民十五35~36;申十七5,二十一19~21,二十二24;在新约,参:路四29;徒七58)。
十九18 各各他有几条约十呎高的木柱竖在那里,若要行刑,随时都可以用。木柱的顶端,或稍微下来一点,有一道凹槽,囚犯被绑着或钉在十字架的横木上之后,便将横木放进去。
根据犹太人第二世纪或稍早的典籍中记载,逾越节的羊羔必须挂在铁钩上来剥皮。耶稣在此也是被挂。
十九19 死囚常必须带着一个罪状牌(titulus),说明他被钉十字架的理由,不过这段时期是否展示在十字架上,则不清楚。耶稣的罪名为:企图篡夺王权──这权是只有该撒才能赐与的。耶稣被控违犯了皇帝的威权。
十九20 死刑的地点必须在城外,不过兵丁不希望离城太远(参十九17的注释)。罗马的犹太人一般要用三、四种语言:希腊文、拉丁文、* 亚兰文,和希伯来文(其中希腊文通行于巴勒斯坦之外,而在巴勒斯坦,则与亚兰文并重)。犹太地写给外国人看的碑文,是用希腊文和拉丁文。
十九21~22 如今没有群众暴动的威胁,也没有向提庇留上告的问题,彼拉多又回到不肯合作的一贯作风。大约在那一年,彼拉多铸了一种价位不高的钱币,上面有提庇留拿着占卜杖的像──这种异教的象征是犹太人很厌恶的。
十九23~37
耶稣之死
十九23 罗马法后来在法律提纲中规定,兵丁有权得到死刑犯所穿的衣服;死囚行刑时常是全裸的。罗马军队最基本的单位是 contubernium,由八位兵丁组成,住在同一个帐棚里;有时半个单位,就是四名兵丁,会去执行特殊任务,如处死囚犯。
十九24 约翰提到兵丁不想「撕开」,可能暗指 * 旧约里大祭司的外袍(利二十一10);* 约瑟夫提到,那是没有缝的;可是这种解释或许将过多的意思放入经文。约翰从诗篇二十二18找到他们的两个动作(这是非常犹太式的解释方法),正如马太也在撒迦利亚书九9中找(参:太二十一4~7)。
十九25~26 亲人和好友是否容许靠近十字架,证据引起争论;但他们很可能会在那里。无论如何,负责处死的兵丁如果没有理由禁止,他们一定会不加干涉;古代世界非常尊重母亲的权利。耶稣或许没有从地面举得太高,所以祂的母亲和 * 门徒并不需要非常贴近十字架,仍可以听见祂讲的话。
十九27 耶稣在见证人面前口头交代遗嘱,因此便有效力,祂正式将祂的母亲交由门徒来保护,在祂死后供应她的需要。垂死的父亲可以交代儿子要照顾存活的母亲(他们本来也会这么做);成为教师家中的一员,对门徒是很大的荣誉(门徒有时称教师为「父」)。
犹太风俗中,所谓「孝敬父母」包括当他们年老的时候要供养他们(参:撒上二十二3)。耶稣的母亲大约在四十五岁到四十七、八岁之间,应该是寡妇,而在当时的社会里,妇女很少有收入;因此按理来说,她特别需要倚靠长子──耶稣──的供应,不过在祂去世之后,其他的儿子应当要供养她。
十九28 有些学者提议,在马可福音所提的那一节(十五34)之后,耶稣继续念诵诗篇二十二篇;从马可福音十五35看来,这种建议不太可能,不过约翰在此仍可能是指同一篇诗(诗二十二15)。
十九29~30 要达到此处之目的,「牛膝草」并不是最天然的用品。如果这种植物便是 Origanum maru l.,它的茎有三呎长;但有人说,这是一种很小的植物,不能伸太长,他们认为此处是文字游戏,因它与「矛」的发音类似。
无论是哪种状况,约翰提到牛膝草,因为它在逾越节里很重要(出十二22),符合约翰福音十九章整个的象征意义。「酸酒」(和合本:醋),是掺了水的酒醋,兵丁常用来止渴。
十九31~33 用绳子绑在十字架上的人,常会活几天。垂死的人可以略靠在十字架当中的一块木座上(拉丁文为 sedile)。这种支撑让他能够呼吸──而延长了死的痛苦。如果兵丁需要加速让他们窒息而死,就会用铁棍打断囚犯的腿,让他们不能把自己撑上去;一九六八年发现一位钉十字架犹太人的头骨,证实了古代文字所记的这种作法。罗马人容许尸体在十字架上腐烂,但申命记二十一23和犹太人对安息日的习俗,要求加速处死,而罗马人在拥挤的节期会特别通融犹太人的要求。(*
约瑟夫宣称,犹太人总是在日落之前将十字架死囚埋葬。)
十九34 根据(可能是)第一世纪的犹太人传统,祭司应该用一条木棍刺穿逾越节的羊羔,从口直到臀部。
犹太传统要求必须先证实一个人真正死了,才能以死人的方式来处理,可是犹太人的观测法不会像这个罗马人如此粗暴。
步兵通常有一把短刀和一支 pilum,或矛;pilum 是用轻的木料制成,前端有铁,大约三呎半长。这种矛可以很容易刺穿心脏周围具保护作用的囊胞,其中有液体。希腊人可能会认为这种说法是指半神半人,因为希腊的神祇没有血,而有灵液(看来像水)。可是若从头开始读这卷福音书,就会看出它的象征是以* 旧约和犹太人的盼望为根基;参七章37~39节的注释。
十九35 目击证人的见证会比第二手记录更有价值,而身为作者的目击证人(如 * 约瑟夫)必会记下实况。
十九36 虽然这里约翰可能是指诗篇三十四20,但更有可能他是在指逾越节的羊羔(出十二46;民九12)。犹太律法(第二世纪或更早)规定,若折断逾越节羊羔的骨头,要受最严厉的处罚。
十九37 后期有一处拉比文献将撒迦利亚书十二10* 解释为具弥赛亚含义,不过该经文本身似乎是指神被耶路撒冷的百姓刺透(在耶稣来之前,这句话是从象征意义来解释,「被忧伤刺透」)。
在撒迦利亚书里面,指神的代名词似乎改来改去;参二8~11和四8~9,除非那里是讲天使──四4~6。
十九38~42
耶稣的埋葬
十九38 钉十字架的罪犯通常会被丢进一个犯人共享的坟墓,死后也不可以公开哀悼;倘若罗马人可以按自己的方法行事,尸体可能不得埋葬。但是有时如果家人或有势力的 * 庇护人来求情,便可例外。在犹太教里,埋葬死人是很严肃的宗教责任,也是表示爱心的重要行动;不得埋葬乃是非常可怕的事,连犯人也不当如此。安息日已经快到,为了要在日落之前完成工作,亚利马太的约瑟必须加紧速度。
十九39 这里所提尼哥底母的没药如果是指重量,就有约七十五磅重(罗马人的磅比较轻);如果是相当于旧约里 log 的容量,大约是少于七十五盎斯的液体。无论是哪一种,都可显出极大的爱心,如十二章3节;不过有些记录也提到,一位为人敬重的教师会得到极大的爱为回报(据说,在保罗的老师迦玛列一世的丧礼上,有一位 * 外邦的归信者烧了八十磅的香料),因此这里的数目无需怀疑。没药是用来防腐,也有香料的作用。
十九40 约翰提到犹太人的规矩;犹太人不会将英雄的尸体火化,那是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作法,也不会把尸体切割来防腐,如埃及人的作法。尸身是用裹尸布裹起来,有时是很贵的布料,特别用来埋葬的。犹太人的文献中强调,在没有弄清楚人是否真正死了之前,不能采取这些行动。因此,将耶稣埋葬的人一定不怀疑他已经死了。这里是用细麻布的布条,而不是整块裹尸布,或许因为快要日落,安息日即将开始。
犹太祭司、古代一些其他的祭司(伊西斯的信众),和犹太典籍里描述的天使(如:马喀比二书十一8)都穿细麻布的外衣;义人死了也是用细麻布来包裹。
十九41 地点,参20节的「与城相近」:根据犹太习俗,埋葬的地方要在城墙之外(安提帕要将提比哩亚城建在一片墓地上,惹火了敬虔的犹太人之事件,可为此处的参考)。埋在尚未用过的新坟里,必定是一项殊荣,而且也不容易和附近其他的坟墓搞混。
十九42 安息日(或就这件事而言,指逾越节的到来,十八28)一开始,所有的活动都要停止。约瑟和尼哥底母不需要很小心地把耶稣「安放」在那里;即便安息日未到,这也只是第一步的埋葬,要到一年之后,整个埋葬才算结束,那时肉已经风化,只剩下骨头。
二十1~10
出乎意料的发现
有些人怀疑空坟的故事是否真实,只因保罗没有提到此事(虽然他的话是以此为前提;参:林前十五3~4),不过如果耶稣的身体还在坟墓里,* 门徒就不可能在耶路撒冷宣称他已经 * 复活,而还有人相信。古代对证据的法律要求固然和现代不同(他们很倚重可能性),但古人和现代人一样,不会没有亲自去探视坟墓,就相信这样的报告,而且为此把命摆上!圣地很快就会变成众人景仰之地,因此那些相信复活的信徒肯定会到墓地去察看。
现代的批判学者建议,当初 * 门徒的意思只是说,他们有一种灵性的经历,但并不是说耶稣的身体真正复活了,但这说法是用他们自己的现代文化来解释 * 新约:「复活」就是指身体复活,没有别的意思,而且如果门徒只是说,自己有一种灵性的经历,就不至有人逼迫他们。很多人都相信鬼魂和幽灵,没有人会找他们麻烦。
二十1 最亲的亲属要待在家里哀悼七天;抹大拉的马利亚一定和家人一样伤心,如果不是因为当时安息日将近(十九42),有些工作便没有完成,还需要去做,她一定会留在家里。不过犹太的哀悼者和异教徒在埋葬的三天之内,也常会去探视坟墓。
一周的第一天是从我们所谓星期六的日落开始,所以在她到坟墓去之前,安息日已经结束了几个小时;马利亚在天还没有亮就往坟墓去,显示她对耶稣爱的深挚。坟墓的洞口常用碟形的石头辊着挡住,石头很重,要几个男人合力才能推开。
二十2~3 当权者连尸体都搬走──可能搬到犯人的墓地去,是让人不安的消息。古代犹太男人在法律上不以女人的见证为可靠(她们的见证在罗马法庭里受到限制,不过没有那么厉害),这种文化倾向可能促使约翰与彼得自己前去察看。
二十4~5 古代作品里,角色的比较是很重要的,也是一种标准的 * 修辞技巧。主所爱的门徒(本注释采取传统的看法,认为是约翰,但他的匿名或许有意代表所有的 * 门徒)比彼得跑得更快,这符合本卷福音书中其他几处的比较(十三23~24,二十一7)。对身体本领的描述,也是
* 故事里推崇角色的笔法(如:* 约瑟夫在《生命》15.3里,游泳的速度比大多数人都快),因此这里或许含比较的成分,显示一位普通的门徒也和著名的彼得一样重要。
二十6~7 如果是盗贼偷走尸体(很少有这种事),他们会把裹尸布一起拿走;若留下裹尸布,也会散乱不堪。无论是谁留下的,却留得很整齐。和细麻布分开的裹头巾,不单是「折起来」(NIV),而是「卷起来」(NASB、NRSV、TEV),这很可能是指整整齐齐,或是指它卷的形状就像包住耶稣头部的形状──意指他复活的身体是直接从裹尸布和头巾出来。
怀疑的人建议,耶稣只是晕了过去,后来又苏醒过来,但这无法解释他怎能松开紧紧绑住全身的布条,或从封住的坟墓里跑出来,而且这说法也没有顾到钉十字架的特性:* 约瑟夫有三个朋友活活从十字架上取下来,但其中两位尽管经过医疗,还是去世了,因为他们的身体在钉十字架之后,已变得非常虚弱。
二十8~10 这位 * 门徒所以有信心,可能因所见的情形与约翰福音十一章类似,但也可能是由于布放置的状况(二十6~7);约翰暗示,根据他们所了解的圣经,他们应该已经相信了。
二十11~18
第一次显现:抹大拉的马利亚
在犹太教里面,妇女的见证价值很小;因此,耶稣首先向一位妇女显现,不太可能是捏造的,同时亦可说明,耶稣的价值与当时的文化差异很大。甚至后期教会也不像耶稣一样,总是与文化站在相对的立场;这个事件会让异教徒对基督徒的偏见更深,所以他们绝不会这样来选择头一位证人(参:弗五22~33)。
二十11 犹太人对头七天的哀悼非常认真,丧家不可以洗东西、工作、行房,甚至不可以研读* 律法。犹太文化尽力将哀伤表达出来,而非压抑。
尸体不见了,让人无法最后致意,乃是一件不可忍受的悲剧;连盗坟的人通常也会把尸体留下。
二十12~13 「白」衣,参十九章40节的注释;丧家要穿黑衣。
二十14 在犹太典籍里,天使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出现。* 伪斐罗的著作所提到的犹太传统,也说神把一些 * 旧约人物的相貌改变,让人认不出来,这个证据或许反映出此看法是十分普及的犹太传统。
二十15 园丁是社会阶层里最低的,在那里的园丁应当是照管园子的,不会去看管坟墓。可是马利亚对他的猜测,再没有比这身分更恰当的。(马利亚绝不会想到他可能是盗墓坟的人;盗墓的人不可能在哀悼的期间前来,因为还常会有人来探墓,而如果他是这样的人,看到她应该会害怕,或有敌意。)
二十16 「拉波尼」意思是「我的老师」,比「拉比」的称呼更亲切,也比较非正式。
二十17~18 译为「不要碰我」(KJV,和合本:不要摸我)的动词,是现在命令语,最好译为「不要缠住我」(NASB)。她必须放开他,因为她必须赶快去为祂作见证,从祂不久便将升天来看,余下的时间不多了──尽管当时的文化反对差遣妇女为如此重要的事作见证,尤其这件事不信的人非常不容易接受。「弟兄」暗示三章3节如今已经实现。
二十19~23
向其他门徒显现
二十19 哀悼的 * 门徒都留在屋里;除酵节还在进行,因此他们本来就不会离开耶路撒冷,回加利利去。住房通常都有闩和锁。闩住的门可以不让人随便进来(门框和门上有几个环子,用一条很重的栓子从其中穿过),除非有人可以从关住的门通过。耶稣在上锁的房子里显现,暗示 * 复活的身体本质高过一般古代犹太文学所见的光景。「愿你们平安」是标准的犹太问安语,但也有传达平安的意思(如今日的关心之语:「神祝福你」)。
二十20 在法庭上,伤口有时可以当作证据;此处其作用是见证──这一位正是曾死去的耶稣。许多犹太典籍提到,复活的时候,形状会与死的时候一样,然后神才行医治。因此每个人都会认出站在自己面前的,正是曾死去的那一位。「手」包括手腕,就是钉子穿过去的地方。若将钉子钉在手掌上,无法把人固定在十字架上,因为犯人的重量会把手扯裂。
二十21 在犹太典籍中,先知常膏抹继承人。犹太教有时会认为,先知是神的代理者;差遣者会将他的权力赋与代理人,让他们可以准确地代表他。
二十22 耶稣向他们吹气,让人想到创世记二7,神将生命的气息吹入亚当(后期犹太典籍有时将这一段与以西结书三十七章相连,在那里,神的灵或风将死人复活过来)。犹太文学特别将 * 圣灵和有权说预言,或为神说话的能力,连在一起。
二十23 * 门徒成为神的代表(二十21),就可以依据祂的权柄来宣告祂的神圣特权(即:在神要宣告权柄时,就替祂宣告。)
二十24~31
向多马显现
二十24~25 多马要亲眼看见,才能相信其他门徒所看见的不是幻象或鬼魂。在异教里的鬼或灵界异象,或术士变出来的形像,都不会有实体。但 * 复活的身体却相反,明明是有实体的,不过早期的基督徒对于这实体的性质究竟为何,看法不同。多马不会怀疑他的朋友自认为看见了某种东西;他只是怀疑他们经验的性质为何。
二十26 参二十章19节的注释。如今已经过了一星期,节期应该结束了,* 门徒不久便要动身回加利利──除非他们得到其他的命令。
二十27~28 多马的回应乃是承认耶稣是神;参:启示录四11。有位在约翰之后二、三十年的省长,普利尼(Pliny),曾经在离约翰读者可能的所在地不远之处写道,基督徒向基督唱诗歌,「彷佛祂是位神」。
二十29~31 耶稣的祝福(29节)也可用于约翰的读者,他们是透过使徒的见证而信的(31节)。第30节是约翰神迹主题的高峰:神迹有时会带来信心,有时则会引来反对。
二十一1~14
在加利利显现
有些现代读者认为,约翰福音二十一章并不是原初约翰福音的一部分,因为它似乎突然从高潮降下。但是那本希腊罗马最流行的古籍,《埃利奥特》,其结尾(二十四章)也是突然从高潮降下;古代的读者与作者并不从这类角度来看一本着作的尾声。
二十一1~3 打渔常是在晚上(参:路五5)。有些人报导,在加利利海(这里叫提比哩亚海),晚上比白天容易捕到鱼;而早上便可以卖鱼。
二十一5~6 犹太人的典籍承认,神能掌管鱼(如:多比雅书六2~5),这必定鼓励了许多渔夫向神祷告。网可能是用亚麻或大麻的绳子织成;有人说,网的一端较窄,由船上的人拉着,另一端较宽,用附在上面的重物沈到水里。
二十一7 彼得不应该认不出耶稣,但是,参二十章4~5节。「赤身」是相对的说法(可以指「没有穿外衣」);看重宗教的巴勒斯坦犹太人会避免在大众面前裸露。彼得会有内衣,至少会披一块腰布;在寒冷的清早,他或许工作得十分卖力,一身大汗,因此脱掉了外衣。(加利利海在高度上要比耶路撒冷低。)他的外衣会卷起来围在腰间,或塞在腰带下面。
二十一8 一百呎相当远,彼得不可能是涉水走的;他从船上跳下去后,一定是先游了一阵子。
第一世纪的船只模型
二十一9~10 虽然耶稣就像在第六章中一样,为门徒有所预备,但这一次他让他们有机会参与,就像六章9节那名孩子一样。在罗马帝国里,只有极少数富有的地主过着悠闲的生活,瞧不起劳力的工作,但是大部分以劳力维生的人似乎都以自己的工作为傲(他们会在墓碑上刻自己的职业);耶稣对他们的打渔给予肯定,不过,这也是祂所供应的(二十一5~6)。
二十一11 耶柔米声称,古代的动物学家列出一百五十三类的鱼,不过现存的这类作品并不支持他的假说;或许他这样写,是为了解释这一节经文。对「一百五十三」曾有各种象征性的解释(从希伯来字母的数字价值加起来总数为一百五十三,到它是三角数目,因此能让古代 * 毕达哥拉斯的哲学家感到惊奇等)。不过,古代的神迹故事会强调数目字,以高抬神迹的真实性(如:王下十九35);一百五十三的用法,一定是因* 门徒当时非常吃惊,而去计算了鱼的数目。复活的主供应的鱼,远远超过他们自己能吃的量。
二十一12~14 一家之主或主人通常会把面包分给大家;参六章11节。
二十一15~23
两项托付
二十一15~17 希腊文讲「爱」的两个字,在约翰福音其他地方是交替使用,而一般这一时期的文学也常如此使用;重点不是这两个字的不同(不像某些人的解释),而是对耶稣的爱必须藉顺服祂的呼召和服事祂的百姓来表明。
作为「跟随者」,彼得本身亦是羊群之一(十4;「羊」,参:约十1~18的注释;有关忠心牧养的牧人,见:耶二十三4;并参:结三十四)。
二十一18~19 古代的预测总是如谜题一般;这里所言暗示彼得甚至连路上穿什么衣服都无法自己作主──而此处是指被人装束后,送去处死。以像耶稣一般殉道来「荣耀」神,见十二章23~27节;根据很有力的传统,彼得是主后六十四年在尼罗手下被钉死于罗马。
二十一20~23 那位主所爱的门徒所蒙的呼召,则是耶稣对彼得的话:「不关你的事。」可是这个说法被误解了,以致大家传说主所爱的门徒会活到主再来之时。要点其实是,耶稣有权选择要谁殉道,要谁活下去。根据很有力(但并不完全一致)的传统,约翰是最初那批 * 使徒当中,少数逃过殉道的人之一。
二十一24~25
证实见证人的话
二十一24 希腊罗马和犹太人的法律文件,结尾时都需要见证人证实。「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」可能是约翰自己的 * 门徒后来加上去的,证实他亲眼所见的真实性;不过,约翰并非不可能亲自写这样的话(十九35;参:约翰一书里以复数写见证人,如一1~4)。
二十一25 作者手边若资料很多,不能完全写进去,常会注明他们是挑着写。希腊、犹太,和 * 撒玛利亚的作者都会用 * 夸张语,像这里一样,有时会讲到,某位 * 拉比对 * 律法的知识,整个世界都容不下等等。